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十一、名词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依法开展全区审计业务,组织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10.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法组织开展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审计;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区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围绕“1333”审计工作总体思路,以建设“政治机关”“实干机关”“清廉机关”为重点,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审计质量提升、廉政风险防控三件大事,聚焦经济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进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贡献审计力量。
(一)聚焦党的政治建设,着力打造“政治机关”。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开展主题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区委审计办职责,落实研究谋划、沟通协调、服务保障、督促落实等职责,扎实做好区委审计委员会议筹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重点事项督促等工作,确保区委区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在行动上。
(二)聚焦审计质量提升,着力打造“实干机关”。注重科学谋划审计项目,围绕水利、交通、农业、住建等重大项目建设,做“实”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围绕预算编制、财政运行、资金管理等情况,做“深”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围绕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监督、执行部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核心内容,做“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围绕政府投资审计“三个转变”的要求,做“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围绕领导干部任期内对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的履职情况,做“精”资源环境审计。同时,进一步强化审计质量管理,坚持把打造优秀审计项目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和审计成果的具体体现,推动“打造优秀审计项目”活动持续开展,力争打造一批优秀审计项目。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对审计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查找问题原因,提出高质量审计建议,拓展审计成效。
(三)聚焦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打造“清廉机关”。强化廉政责任落实,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定期开展理论学习,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持续巩固系统治理成效,加强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针对性地健全制度,开展学习教育。聚焦中介机构选用和审计人员管理两个重点,针对“八小时以外”和重要节点、重点任务加强监督,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加强中介机构选聘和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防控审计风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和内审指导股、财政与政策跟踪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农业与环保资源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下设2个中心,分别是区审计信息中心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30,3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预算专项项目增加;三是执行全面预算,预算精细化、项目预算全覆盖。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830.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0.3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83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64万元,占49.94%;项目支出415.71万元,占50.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30.3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预算专项项目增加;三是执行全面预算,预算精细化、项目预算全覆盖。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0.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1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0.3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5.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正常晋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预算专项项目增加;三是执行全面预算,预算精细化、项目预算全覆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91万元,占89.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8万元,占5.16%;卫生健康支出14.21万元,占1.71%;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0.18%;住房保障支出30.86万元,占3.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8(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75.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8(款)04(项)2024年预算数为335.7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审计业务所发生的保障性支出。如:审计中介委托业务服务费和审计中介咨询服务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8(款)50(项)2024年预算数为149.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8(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期间所发生的车辆交通费、审计项目资料费、档案整理费、网络信息化建设系统更新及维护费、住宿费、生活费、公杂费、培训费等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4年预算数为41.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0.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包括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7.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4年预算数为7.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4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10.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4年预算数为30.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4.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6.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03万元,减幅1.1%。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工作督查检查、调研审计工作及其他公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6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63万元,增长24.69%。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在人员经费中预算,2024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8(款)01(项):指机关单位用于行政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8(款)04(项):指机关单位开展执行审计业务所发生的保障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8(款)50(项):指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保障事业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8(款)99(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审计业务工作期间保障性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指部门实施实施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包括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九)9.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指机关派驻乡镇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工作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
积金01(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