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4)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十一、名词解释....................................(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1)依法行使城市(城镇)规划与建设方面、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方面、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参与规划与建设管理全过程,也可受其他行政部门的委托行使行政执法。
(2)制定朝天区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城市(城镇)容貌管理标准,草拟朝天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办法。
(3)承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受理有关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信访和群众投诉,指导、监督区级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对城镇行使管理权和行政执法工作。
(4)主管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
(5)对城市(城镇)生活垃圾、特种垃圾、建筑垃圾按规范收集、清运和处置并行使管理权,负责机动车清洗、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
(6)负责编制全区城乡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经费的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全力提高城市精细化治理能力。一是扎实推进市容秩序整治。牢固树立“管理”即“服务”的工作理念,大力践行“721”工作法,重点围绕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广告店招、违法建设、流浪犬只、噪声扰民等城市乱象,开展综合整治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构建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生活环境。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城管开放日”“城管五进”活动,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全方位加强惠企便民系列措施,从严从实抓好营造环境优化各项工作。三是继续提升环卫服务质量。坚持高标准、突出精细化、采取“人工+机械”模式,以重点道路、重点区域为巡查重点,坚持每日对城区街道洒水降尘,严格落实环卫作业标准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城区公共厕所设施设备,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服务水平。
2.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一是严抓执法队伍管理。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重点加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大力践行“721工作法”,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实现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二是优化执法方式。加大对新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城乡规划、住建、财政、经信、商务等部门的454项执法事项的执法监管力度,同时针对赋权工作中出现的部门协作难、资源共享难等难题,建立联合协调机制,解决执法争议,优化执法难题。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利用“爱国卫生月”、城管“五进”、“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采取设立宣传点、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宪法和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积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3.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是进一步健全资金投入机制。以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为契机,整合项目建设资金,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继续推行农村生活垃圾付费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出台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理管理办法,对从事专项垃圾收转运处行业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坚决遏制无证经营。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突出乡镇、村(社区)的主阵地作用,实行基层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服务企业等联动推进,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垃圾分类宣传,提高群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
4.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是持续推进卫生创建和巩固。抓好城区、曾家镇、中子镇、两河口镇国家卫生城镇巩固各项工作,确保国家爱卫办每月组织的暗访顺利过关,全面启动羊木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力争2024年羊木镇创建国家卫生镇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验收达标及暗访通过。二是科学施策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策略,完善卫生防害设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有效控制“四害”密度。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达标。三是促进“厕所革命”全面提质。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升级改造和环境整治,确保设施完善、卫生良好。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改厕成果,稳步提升农村地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四是加强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第36个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树立一批爱国卫生典型,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持续开展“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生活技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综合执法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124.5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2.3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2124.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88.6万元,占18.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5.97万元,占81.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212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77万元,占30.91%;项目支出1467.8万元,占69.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24.5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02.3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4.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881.34万元、节能环保130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24.5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02.3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881.34万元,占88.55%;节能环保130万元,占6.11%;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2万元,占2.56%;卫生健康支出17.99万元,占0.85%;住房保障支出39.42万元,占1.86%。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81.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城管执法、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农林水(类)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办公费用支出。
3.污染防治(类)大气2024年预算数为13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防治扬尘环境治理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4.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9.4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6.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活动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或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执法执勤。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或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单位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运行及好、城管执法、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农林水支出: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