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十一、名词解释....................................(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旅游发展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水磨沟景区总体规划、区域详细性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水磨沟景区开发建设的统筹协调,负责景区内项目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景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3、负责编制景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指导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水磨沟景区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4、负责水磨沟景区旅游质量监管、旅游产业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磨沟景区的宣传推广、招商引资、旅游统计与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水磨沟景区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磨沟景区的森林管护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管理好。一是做好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完善景区工作服务职能,做好党建工作;二是强化培训,对景区服务人员服务技能和礼仪进行标准化培训;三是做好景区维稳、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工作。
2、运行好。一是对现有的景点和旅游业态进行不断的提升;二是景区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做好推广,广引客流;三是维护管理好景区的基础配套设施,保障景区的各项基础配套功能正常运行。
3、服务好。一是服务好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做好景区的质量发展,为全区文旅经济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是服务好乡村振兴,通过景区的品质发展及运行,引来客流,拉动经济消费,促进群众增收,带动经济的繁荣发展;三是服务好游客,规范景区管理人员待人接物的言谈举止,服务游客的礼貌服务水平等综合素质。完善旅游设施,增设标识牌和导游图、合理的在沿途设置桌椅、进行生态厕所项目建设,追求人性化旅游的景区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设有内设机构3个,主要包括:办公室、安全保卫股、宣传营销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60.8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8.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6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6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7万元,占46%;项目支出86.50万元,占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0.8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8.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87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41万元、农林水支出0.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8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68.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4.41万元,占90%;农林水支出0.50万元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万元,占4.7%;卫生健康支出2.49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5.66万元,占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4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公务接待费、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下属局机关等0家行政单位和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朝天区水磨沟旅游景区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86.50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与开展特定目标类工作的项目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