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公益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彩票公益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3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彩票公益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8 | 11.8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6 | 6 | 100% | ||||
地方资金 | 5.8 | 5.8 | 100%%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是否符合事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当地实际等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分配等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是否审批等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是否扩大事业范围等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是否相符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采取的绩效管理措施:监测、调整等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领导责任、项目监管责任等履行情况 | 无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年内保障孤儿助学工程6人;2.孤儿助学金按照10000元/人.年标准,按月通过“一卡通”惠农惠民发放系统发放到对象社保卡;3.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项目按照3000元/人·年标准发放给年满18周岁孤儿,且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年满18周岁孤儿,且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学生、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执行)。4.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项目按照3000元/人·年标准发放给年满18周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且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6000元/人·年标准发放给年满18周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且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5.严格对象审批及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 1.年内保障孤儿助学工程7人(年内增员1人);2.按照10000元/人.年标准,按月通过“一卡通”惠农惠民发放系统发放到对象社保卡和按照3000元/人·年和6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全年累计发放11.8万元。3.严格对象审批及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实施孤儿助学工程补贴对象人数 | ≥6人 | 7人 | |||
实施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人数(孤儿) | ≥1人 | 1人 | |||||
实施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人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3人 | 3人 | |||||
质量指标 | 受助对象审批合格率 | 100% | 100% | ||||
受助对象资金社会化发放率 | 100% | 100% | |||||
审批资料档案规范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执行时限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成本指标 | 执行孤儿助学工程标准 | 10000元/人·年 | 10000元/人·年 | ||||
执行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标准(孤儿且就读高中) | 3000元/人·年 | 3000元/人·年 | |||||
执行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且就读高中、全日制中职) | 3000元/人·年 | 3000元/人·年 | |||||
执行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读本专科、硕士研究生) | 6000元/人·年 | 6000元/人·年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就学保障 | 持续保障 | 持续保障 | ||||
提升政策知晓率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救助制度建设 | 不断完善 | 不断完善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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