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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科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24       来源: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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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2020 年毕业并在2021年6月30日(含)前实现首次就业且就业单位在艰苦边远地区,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符合学费奖补条件但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因故没有成功办理的,可以继续申请。

二、就业地域、基层单位和年限界定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完善艰苦边远 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的我省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

“基层单位”是指18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不含县本级、城关镇)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中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中央和地方国有单位不包括金融、烟酒、通讯、电力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者”可纳入奖补范围。

“连续服务满三年”是指服务时间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满3年。

三、奖补标准和计算方法

学费奖补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学费的应予扣除),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

四、网上申报、审核及资金发放时间

学生在线申请工作从5月20日开始,6月18日关闭,逾期无法申请。

审核、公示于7月22日前完成。区教科局在收到奖补结算资金15个工作日内发放(代偿)到位。

原就业单位因撤乡并镇而撤并的,由撤并后的单位负责并出具撤并文件扫描件(签署“复印属实”、验件人正楷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一)网络申请

申 请 人 登 录 四 川 学 生 资 助 网 (www.scxszz.cn),进入“四川省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系统(以下简称在线申请系统),按照《“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操作说明》进行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身份、就业单位、学历学制、学费缴纳、国家助学贷款等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二)现场确认递交纸质材料内容,时间及地址

1.在线生成、打印《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验原件。

3.申请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扫描件,验原件。

4.录(聘)用文件、劳动合同完整版的清晰扫描件,验原件。

若录(聘)用文件附件中所涉人员信息较多时,应将申请人姓名下方横线突出标注,以便于审核。

5.连续三年年度考核文件扫描件,验原件。

6.公司章程扫描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8.注册税务登记扫描件。

温馨提示:申请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须由申请人就业单位出具“复印属实”意见、验件人正楷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人于6月19日—21日前将上述资料递交到朝天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12办公室现场确认,过时不候。

联系电话:0839-8621317  0839-8625824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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