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局:“三强化”推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强化排查整治。按照职能职责,对标对表,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从产业政策、布局规划、环保违法违规、无证无照违规生产经营、违法用地等方面对全区工业领域内企业开展全面排查,通过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针对企业类型实施分类管理,“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散乱污”问题。
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效,坚持常态化抽查监督管理模式,对依法关闭的企业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做到长效监控,严防其复工复产、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发生。
强化联动协作。为进一步增强部门协作,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建立了区级行业部门、乡镇、企业三方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坚持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推动“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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