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改革转移支付2023年曾家镇荣乐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3年曾家镇荣乐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0 | 0 | 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地方财政资金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合理规划预算,对各项支出细化,确保每项支出都有充足的资金且不会超过整体预算。 | ||||||
下达及时性 | 积极申请同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下达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资金拨付存在一定的延时。在2024年支付180万元。 | |||||
拨付合规性 | 资金拨付符合相关规定。 | ||||||
使用规范性 | 资金使用严格专款专用,不存在挪用截留等情况。 | ||||||
执行准确性 | 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执行。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项目实施前进行了事前评估,实施过程中进行了绩效监控,项目完工进行了绩效评价。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支付。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为配套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支撑,完善荣乐村基础设施功能、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计划在荣乐进行庭院建设75户;安装太阳能路灯101盏;新建停车场2处并配套收费系统;居民聚居点通道连接线建设;推进村庄美化绿化。 | 完善了荣乐村基础设施功能、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在荣乐进行庭院建设75户;安装太阳能路灯101盏;新建停车场2处并配套收费系统;建设了居民聚居点通道连接线;美化绿化了村庄。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庭院建设 | 75户 | 75户 | |||
安装太阳能路灯 | 101盏 | 101盏 | |||||
新建停车场2处并配套收费系统 | 2处 | 2处 | |||||
质量指标 | 资金准确使用率 | 98% | 98% | ||||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工及时率 | 98% | 98% | ||||
成本指标 | 庭院建设 | 75万元 | 75万元 | ||||
安装太阳能路灯 | 28.28万元 | 28.28万元 | |||||
新建停车场并配套收费系统 | 45万元 | 45万元 | |||||
居民聚居点通道连接线建设 | 31.72万元 | 31.72万元 | |||||
美化绿化 | 40万元 | 40万元 |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吸纳脱贫人口,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 好 | 好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村民、游客的满意度 | 95% | 95%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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