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木镇:抓实“河长制” 守护生态安全
严格落实巡查制度,突出“常态治”。建立健全以镇级河长、村级河长为巡河责任人的巡河机制,明确河长“管、治、保”三位一体工作职责,紧盯镇域重点河段,常态化开展巡河活动。截至目前,共巡查300余次,做到河道管护全覆盖。在河段节点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及时更新公示镇村两级河长信息,建立各级巡河台账,全面落实每月至少对镇域河流的水质、水环境、管理保护等情况巡查4次以上的要求,切实将巡河工作落到实处。
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实现“群防治”。通过镇村干部会议、“逢场天”发放宣传单、“大美羊木”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省、市、区委区政府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的决策和部署,有针对性的宣传饮用水源保护、科学处置农用薄膜等相关知识,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推送护河倡议信息2条,有效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逐步形成“共抓、共管、共治、共享”的工作机制。
开展河道整治行动,形成“重点治”。围绕河湖、沟渠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中存在的乱堆、乱建、乱占、乱采等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各村干部、村级保洁员对辖区河道内“四乱”突出问题及环境卫生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及时下发问题限期整改告知书6份,督促相关村及农户限期整改问题15个,并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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