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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成本监审的询价公告2
发布时间: 2024-07-09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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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成本监审的询价公告

有关公司(单位):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为精确核算朝天区城镇自来水供水成本,我局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参与朝天区城镇自来水供水价格标准制定前的成本监审工作(报名条件及工作内容等要求详见附件1)。现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有关公司(单位)询价,如有合作意向,请于202471818:00前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当面送达或邮寄均可)。

联系人:马莉娟;联系电话:13350036730。

附件:1.朝天区城镇自来水供水成本核算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

朝天区城镇自来水供水成本核算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朝天区城镇自来水供水成本核算工作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5万元

(四)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五)核算对象:广元市朝天区明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六)工作内容

1.依据《会计法》等企业财务法规对广元市朝天区明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数据和审计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2.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核算朝天区城镇自来水供水成本;

(七)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八)工作要求

1.受托机构依法、客观公正地提供和分析有关数据,并对出具的财务数据和审计资料承担相应责任;

2.工作过程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向外泄露任何工作中获取的相关信息。

二、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要求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价格鉴定)资质。

(三)具有企业成本核算相关业绩。

三、其他要求

1.提交合格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会计师事务所(或价格鉴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在复印件上加盖该单位公章;

2.提交有效的项目报价;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次询价活动响应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声明;

5.资料装订:所有资料按照以上1-5条款的顺序装订(电子件PDF版);

(二)评选原则:在各项资料均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情况下,选择有效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本项目的合同相对人。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资料递交截止日期:2024年7月18日。提交地点: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当面送达或邮寄均可)。

2.如提交资料不齐全或提交的资料不合格,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3.评标结果经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专题会议现场开标研究决定,中标情况电话反馈相关参与报价的机构。评标原则:以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公司为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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