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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天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7-04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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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天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四川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成本监审办法》(川发改价格〔2020〕352号)等法律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我局于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20日,对我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成本实施了监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朝天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成本监审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2号);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

(三)《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

(四)《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16年版)》(川发改价格〔2016〕426号);

(五)《四川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监审办法》(川发改价格〔2020〕352号)。

三、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公办幼儿园22所,在校学生1563人。此次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成本监审共选取8所学校,占全区公办幼儿园学校总数的36%,其中五星级幼儿园2所,分别为城区幼儿园、羊木镇幼儿园;三星级幼儿园2所,分别为两河口镇小学附属幼儿园、中子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二星级幼儿园4所,分别为水磨沟镇小学附属幼儿园、临溪乡小学附属幼儿园、中子镇宣河小学幼儿园、沙河镇渔洞小学附属幼儿园。

四、成本监审程序

2024年4月10日,区教科局按照《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办法》(川发改价格〔2017〕658号)文件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办幼儿园成本信息公开。

2024年5月13日,区教科局向区发改局送达《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调整全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函》(广朝教科函〔2024〕60号)。

2024年5月14日,与区教科局沟通协商,确定了我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成本监审学校名单。

2024年5月15日,向区教科局送达《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朝天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开展成本监审的通知》(广朝发改〔2024〕70号)。

2024年5月21日,收到各学校上报的成本资料,成本监审组对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

2024年6月1日至6月20日,进行实地成本监审。

2024年7月3日,召开成本监审集体审议会议。

2024年7月3日,形成成本监审报告。

五、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核定2021-2023年朝天区五星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成本为3331.33元/年.人,三星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成本为2383.9元/年.人,二星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成本为3484.23元/年.人。

六、公告时间及咨询受理

(一)公告时间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8月2日

(二)咨询受理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受理公众咨询

咨询电话:0839-8623718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次成本审核所依据的原始资料由被监审单位提供,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由被监审单位负责。

(二)本次成本监审结论仅作为此次朝天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定价依据,不作它用。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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