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 关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组织技术审查,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对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子来访等形式向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9-8622343
通讯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政府路143号
邮编:628012
附件:
1.关于朝天区X049/X037 沙溪子至原马家坝场镇段美丽乡村路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关于朝天区X039朝天-安乐河公路(金堆至金场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关于朝天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的批复
4.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乡场镇、二级场镇及金堆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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