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带押过户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朝天区(含不动产登记延伸受理点)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0839 ) 8622050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预约办理、 网上办理 ( 四川政务服务网)
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ybdcwx.cn/
http://www.sczwfw.gov.cn/
办理时间: 工作日 9:00— 12:00,13:30— 17:00 (其它时间实行提前预约办理 ), 周五 15:30— 17:00 为学习时间。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
1.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2.天府通办 APP
3.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cngy.gov.cn/
4.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
获取结果方式: 现场领取、免费邮寄、 电子证照
一、适用范围
不动产的买卖导致权利人发生转移和抵押发生转移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 申请条件
朝天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已登记的不动产和已办理抵押登记
四、 申请主体
双方共同申请,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可单方申请。
五、 申请材料 (凡能通过信息平台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免提交)
( 一 ) 买卖双方需提供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互联网和内网办理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自动生成,核对无误后电子签名,无需填表。
2、买卖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来往内地通行证、 中 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等。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对于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登记的, 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应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监护关系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2)法人或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 ( 自然人委托应现场签订或公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代理人为 2 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4、存量房买卖的,提交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存量房买卖合同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核验材料,无需提交];
5、涉及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还应当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提交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结婚证明/离婚证明 (税务和住建部门查验)。]
(二)卖方贷款银行需提供:
1.同意办理“带押过户”书面意见(需承诺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2.银行机构身份证明文件。
(三)买方及买方贷款银行需提供: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主债权合同表;
3.买方银行身份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申请 ( 一个流程,证书免费邮寄)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一般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其中企业间登记1个小时,继承2个工作日办结
上述承诺时限指一个不动产单元单一登记类型的办理时限,且不含公告、公示和补正材料所需时间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登记费:住宅、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管、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不收登记费;证书工本费:10元/本(第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
相关税费按政策缴纳;如符合相关减免政策,按规定执行;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九、办理结果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注意事项
非公证继承、受遗赠需公示 15 个工作日 不计入办证时限。
监督、投诉电话:( 0839 ) 8622373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