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试行价格公告
广大用户: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朝天区曾家镇集中供水工程自来水试行价格的批复>》(广朝发改〔2024〕148号)、《广元市朝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委托征收曾家镇和两河口镇污水处理费相关事宜的函>》(广朝住建函〔2024〕101号)文件要求,我公司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对曾家镇自来水用户施行分类计价收费,同时代征收污水处理费,两河口镇自来水收费和污水处理费的代征收工作,待自来水经营管理相关移交工作全面结束后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范围
曾家镇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区域内的自来水用户。
二、水价分类
1.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部队生活用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体宿舍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非营利性托幼机构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合表居民)用水价格执行。
合表居民用户是指在供水企业服务区内,用户一个水表及账单对应两个水表以上的家庭用水户。
2.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3.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洗浴、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滑雪场用水等。
三、收费标准
一般居民用户基准水价2.54元/m3,合表居民用户基准水价2.92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基准水价3.05元/m3;特种用水基准水价3.81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及特种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水资源税0.08元/m3。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0.85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1.2元/m3;特种用水1.8元/m3。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根据《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用水实行一户一表,按表计量,水表符合计量标准。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应当单独安装结算水表,如共用一只结算水表的,从高计收水费。”
特此公告。
附表:收费标准
广元市朝天区明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