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三举措”强化烟花爆竹记分制管理
办法制定科学有序。出台《朝天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经营信用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乡镇、行业部门、经营者责任,制定《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经营信用记分检查清单》,列明22项违规行为及对应分值,采取12分制模式,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个记分周期,以12分为基础分,严格按照清单开展检查记分,并在“零售店信用记分公示牌”公示积分。
信用运行监管有效。根据烟花爆竹零售店周期内安全经营信用记分情况评定4个等级,差异实行信任监管、正常监管、重点监管、最严监管。作为行政许可、执法检查频次、行业或职业禁入等重要参考依据,为部门、乡镇日常监管和屡查屡犯者处罚提供依据,避免“一罚了之”。信用记分监管实行以来,抽查全区家烟花爆竹零售店35家,累计记分15分。
宣传推广常抓不懈。以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培训为契机,用“送课上门”、现场座谈、签订承诺书、“集中授牌”等方式在烟花爆竹领域积极开展《办法》宣传与推广,召开《办法》解读会议3次,辖区内75家零售店,2家批发企业共计160余人参会,签订承诺书80余份,进一步引导企业强化诚信意识,促进企业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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