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三批)
广元市朝天区2024年惠企政策事项清单(第三批) | ||||||||||||||||||||
事项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类别 | 发布层级 | 执行层级 | 受理部门(单位) | 办理部门(单位) | 申请对象 | 兑现方式 | 兑现时限(工作日) | 有效期 | ||||||||||
序号 | 主项 | 序号 | 情形项 | |||||||||||||||||
1 | 食品饮料企业培育奖补 | 1 | 对包装材料、检验检测、冷链运输等市内食品饮料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服务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年度营收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按服务收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1.《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24〕8号);2.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广经信函〔2024〕121号 | 奖补类 | 区 | 区 | 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区内食品饮料(含配套)企业或项目 | 其他 | 150日 | 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 |||||||
2 | 新竣工投产且新购置设备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食品饮料产业项目(含配套项目),按新购置设备投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 | 奖补类 | 其他 | |||||||||||||||||
3 | 鼓励通过并购重组方式盘活食品饮料困难企业或项目(含上下游配套企业和项目),完成并购重组后,被并购或重组主体经独立核算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3000万元的,按并购现金兑付金额1%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奖补类 | 其他 | |||||||||||||||||
4 | 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跨过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3万元、5万元、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奖补类 | 其他 | |||||||||||||||||
5 | 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地方年经济贡献首次跨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奖补类 | 其他 | |||||||||||||||||
6 | 食品饮料工业企业首次评定为四川民营企业100强或四川制造业100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奖补类 | 其他 | |||||||||||||||||
7 | 鼓励食品饮料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补。 | 奖补类 | 其他 | |||||||||||||||||
8 | 对新认定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加工助推乡村振兴重点企业、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质量标杆企业或绿色工厂给予5万元奖励。 | 奖补类 | 其他 | |||||||||||||||||
9 | 食品饮料工业或销售企业首次在全国、省电视台投放品牌宣传广告,宣传内容能充分体现“中国食品产业名城·广元”“中国特色天然饮用水之乡·广元”城市名片的,按首次宣传费用的2%,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的奖补。 | 奖补类 | 其他 | |||||||||||||||||
2 | 涉农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培育 | 10 | 鼓励“企业+基地+专合组织+农户”生产经营模式,支持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在市域内拓建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示范基地,对当年流转土地新建基地面积500亩及以上的企业,按每亩补助5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 1.《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24〕8号);2.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广经信函〔2024〕121号 | 奖补类 | 区 | 区 | 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内食品饮料工业企业 | 其他 | 150日 | 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 |||||||
11 | 对当年新建肉牛、肉羊、土鸡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按每平米补助5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 奖补类 | 其他 | |||||||||||||||||
3 | 招商引资奖励 | 12 | 对社会化招引,建成投运后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食品饮料工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项目牵头引进人或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 1.《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24〕8号);2.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广经信函〔2024〕121号 | 奖补类 | 区 | 区 | 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 区经济合作事务中心 | 市场主体、个人 | 其他 | 150日 | 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 |||||||
13 | 项目属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100强4类企业直接投资的,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项目牵头引进人或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 奖补类 | 其他 | |||||||||||||||||
4 | 品牌创建和宣传推广奖励 | 14 | 新获得“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 1.《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24〕8号);2.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广经信函〔2024〕121号 | 奖补类 | 区 | 区 | 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 区商务局 | “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食品饮料工业企业 | 其他 | 150日 | 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 |||||||
5 | 产品销售和市场拓展奖补 | 15 | 支持销售运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市内4A级及以上景区建设“广元造”产品专店,对新建设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上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 奖补类 | 区 | 区 | 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 建设“广元造”产品专店食品饮料工业企业;建设“广元造”产品专区专柜的市场主体 | 其他 | 150日 | 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 |||||||||
16 | 支持开展“广元造”食品饮料产品“进商超、进景区、进宾馆、进小区、进学校、进机关、进餐饮、进网络”八进活动,对新建设10平方米以上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专区专柜,一次性给予开设主体0.2万元资金补贴。 | 奖补类 | 其他 | |||||||||||||||||
6 | 食品饮料企业投资奖励 | 17 | 鼓励设立食品饮料产业发展基金或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投向食品饮料产业,企业达产后按照实际投资额度的1%,给予投资公司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1.《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24〕8号);2.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广经信函〔2024〕121号 | 奖补类 | 区 | 区 | 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 区财政局 | 区内食品饮料(含配套)企业或项目 | 其他 | 150日 | 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 |||||||
7 | 食品饮料企业融资担保及贴息补贴 | 18 |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食品饮料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年化担保费率低于1.5%(含)的融资担保机构,按年化融资担保额将担保费率最高补足至2.5%。 | 奖补类 | 其他 | |||||||||||||||
19 | 对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食品饮料项目进行贴息支持,以企业在金融机构融资额为基数,按照当期基准利率的1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贴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奖补类 | 其他 | |||||||||||||||||
8 | 食品饮料企业技能人才培育奖补 | 20 |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对新获得全国劳模、大国工匠、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职工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 1.《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24〕8号);2.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广经信函〔2024〕121号 | 奖补类 | 区 | 区 | 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内食品饮料工业企业职工 | 其他 | 150日 | 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 |||||||
21 | 对新获得四川劳模、四川工匠、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食品饮料工业企业职工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 | 奖补类 | 其他 | |||||||||||||||||
9 | 高级人才首套住房购房补贴 | 22 | 对在广元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的企业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级管理人才和入选广元“蜀道英才计划”及以上人才称号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在广元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住房成交价的5%给予购房补贴,补贴资金额度按照住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计算。 | 1.《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24〕8号);2.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支持食品饮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广经信函〔2024〕121号 | 奖补类 | 区 | 区 | 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兑现窗口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企业管理人才 | 其他 | 150日 | 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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