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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10-23       来源:区审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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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9月25日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八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聚焦“一个思路、两大路径、三个取向、四大目标”战略谋划,全力以赴拼经济促发展惠民生,落实“三保”责任和“过紧日子”要求,财政运行保持平稳,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年主要经济目标任务完成较好。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情况以及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5323万元、支出2185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0742万元、支出711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万元、支出8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级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一是罚没收入等4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延迟缴库97.87万元。二是2预算单位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335.8万元。

(二)区级预算执行不到位。一是审计抽查发现有29笔市级以上专项资金分配时未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涉及6386.01万元。二是10个单位存在资金未按项目预算支付,预算执行偏低。三是15个部门未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四是3个单位违规将财政资金2842.48万元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五是2023年度有5个月财政库款余额保障水平低,存在财政支付风险。六是截至审计日累计拖欠企业账款13623.7万元未支付。

(三)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2023年区财政局收到20个项目债券资金53200万元,由于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等原因,债券资金闲置13900万元。

(四)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超标准补助企业贡献奖励金1万元。二是2个单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违规使用专项资金4.57万元。三是地灾防治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滞后,截至2024年3月底,累计结存2021年至2023年专项资金1472.18万元。四是区财政在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面,未建立、制定相关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机制。

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4个单位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相关制度不健全。其中:1个单位未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个单位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明确界定重大经费支出、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和具体标准,缺乏操作性。二是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1个单位未将单位预算(决算)情况、部分项目及大额资金安排等重大经济事项纳入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策程序不规范。

(二)预算执行不合规。一是1 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0万元,应收未收非税收入35.55万元;二是1 个单位违规将预算内项目资金6万元转账至单位基本账户,长期未使用,形成沉淀。三是1 个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绩效不够高。

(三)财务、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1 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办公费和差旅费75.66万元。二是3个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12164.39万元。三是3个单位无依据或依据不完整列支费用50.65万元。四是4个单位公务卡结算(差旅费)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3.01万元。五是3个单位购买的办公、应急设备等7.32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户管理。六是1个单位在公务接待费用中列支会议用餐费1915元。

(四)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在落实过紧日子方面要求不严,其2022年公务接待费、办公费分别较上年增长16.51%、83.93%;二是3个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其中:超标准报销干部差旅费2792元;虚报下乡补助5600元。三是1个单位干部个人借款5.65万元长期未收回;四是1个单位违规挤占使用土地增减挂钩资金21.65万元用于洒水车维修、广告制作等。五是1个单位违规取现库存现金26.4万元用于发放各类补助和表彰先进奖金等。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重点对2个单位的3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重大政策和推动经济事业发展有待加强。一是1个单位未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二是1个单位未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没有及时准确掌握优抚对象死亡信息情况下,违规向已死亡人员发放优抚生活补助,涉及32人2.09万元;在缺乏医疗支出、生活困难等必要证明材料情况下,列支帮扶专项基金,涉及4人1万元。

(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及执行不完全到位。一是重大经济事项相关制度不健全。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明确界定重大经费支出、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和具体标准,缺乏操作性。二是2个单位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三是1个单位个别资金安排存在先支付后开会的现象,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倒置。四是2个单位存在党委(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三)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费用73.76万元。二是1个单位2年以上应收、应付款1120.39万元长期未清理。三是1个单位无依据或依据不完整列支费用32.26万元。四是1个单位违规报销差旅费325元。五是1个单位账务核算不合规。六是1个单位违规聘请外部会计人员从事代理记账工作,涉及资金2.4万元。七是1个单位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八是1个单位未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3.8万元。九是1个单位未按政府采购程序购置办公电脑,涉及资金5.83万元。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

对1个镇2名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差距。一是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林长制巡林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置体系不健全。四是无安全稳定的集中供水水源。五是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有差距。一是高标准农田存在“非粮化”情况,存在撂荒基本农田情况。二是土地流转合同管理不规范。

(三)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有差距。一是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未达标。二是生活垃圾收转运报送数据不真实。

(四)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有差距。一是畜禽养殖污染大排查整改不到位。二是废旧农膜回收量和回收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三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低,存在面源污染风险。四是农村垃圾转运工具不符合规定。

(五)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有差距。一是编造虚假资料,规避政府采购程序。二是项目验收把关不严,致使多计工程量。三是违规改变农业专项资金用途10万元。

五、其他审计情况

(一)现代农业园区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情况。重点对省星级园区奖补、省级园区培育、市县园区奖补资金等3类中央和省级支持现代农业园区的财政专项资金3050万元和区级有关统筹整合资金13954.54万元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共抽查资金5082.55万元(占上述资金总额的30.62%),涉及3个园区、23个项目、8个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工作不实。报送园区创建个别指标、成效与实际不相符,报送园区日常监测有关指标、成效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二是联农带农监管不严、政策落实有差距。其中:1.财政资金扶持的4个经营性项目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2.财政资金扶持并建立机制的5个经营性项目联农带农政策落实有差距;3.缺乏跟踪导致财政资金86万元扶持的1个经营性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中断;4.督促联农带农机制执行不到位,经营主体拖欠土地流转租金等相关费用44.76万元;5.推进“天府粮仓·千园建设”行动进度滞后;6.个别经营业主未按要求缴纳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

2.财政资金安全绩效方面。一是挪用55万元支持园区建设的专项资金。二是擅自调整、超范围、超标准使用434.61万元中央和省级支持园区建设的财政专项资金(其中:1.违规擅自调整财政资金364.56万元所涉及的内容;2.超范围使用66.19万元;3.超标准补助3.86万元)。三是监管不到位导致148.51万元财政资金被骗取套取(其中:1.区级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乡镇套取财政资金91.82万元;2.区级主管部门2021—2023年虚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项目面积套取园区奖补资金35.62万元)。四是平曾现代农业园区核心区土地整治项目涉嫌骗取园区奖补资金约21.07万元。五是不同部门相近项目重复布局影响财政资金安全绩效。六是固定资产缺乏监管,资产底数不清。七是未对省级园区奖补资金进行公示公开。八是个别项目验收流于形式,导致采购设备以次充好,造成财政资金损失。九是编制虚假资料,违规指定施工方。十是招投标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十一是经营性资产管理不善,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4.4万元。十二是园区奖补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3.园区建设管理运营方面。一是自行出台的个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对1个项目0.93亩未备案擅自占用耕地行为监管不到位。三是未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5%单列用于农村新产业发展。四是建设用地保障不到位,导致园区内项目未批先建。

4.园区发展质量绩效方面。一是推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发挥农机服务和示范引领作用不到位。二是推动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带动能力不到位。

(二)区人民医院收费和采购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情况。对区人民医院开展收费和采购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医疗收费方面的问题。一是重复部分项目收费64.32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多计医疗服务费用35.25万元。三是部分项目串换医疗服务项目违规收费107.56万元。四是部分项目扩大范围违规收取费用70.48万元。五是部分项目打捆违规收取费用81.46万元。六是以分解住院、住院病人到门诊缴费等不规范收费167.66万元,

2.药械采购方面的问题。一是应招未招PCR实验室建设138万元。二是违规采购广元市迅达医学影像器材经营部第二分部耗材108.67万元。

3.网络与数据安全方面的问题。一是医患数据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二是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三)朝天区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了3个单位2013年1月1日以后完工(关账)的国外贷援款项目使用国外贷援款资金形成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未入账核算。一是大滩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楼资产原值824.97万元,未纳入资产核算。二是曾家中心卫生院入账房屋资产与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相差26.25万元,应调增补记入账。三是羊木中心卫生院入账房屋资产与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相差80.54万元,应调增补记入账。四是朝天区妇幼保健院入账房屋资产与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相差94.93万元(待摊投资),应调增补记入账。

2.所有权归属不清或悬空。生态修复项目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设施防火巡护道、林区作业道等2项资产一直未办理交付手续,权属不清,无单位管理,涉及资产原值231.3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决)算及审计情况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区审计局完成竣工结(决)算审计项目完成各类投资审计项目9个,涉及建设项目20个,项目概算金额9亿元,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4192.57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066.89万元。其中:计划内审计项目4个(结算审计2个、跟踪审计1个、专项审计调查1个),涉及建设项目11个,项目概算金额8.4亿元,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4004.9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066.89万元。交办审计项目5个,涉及建设项目9个,项目概算金额6000万元,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187.6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节能环保方面存在问题。发现1个项目竣工后未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一是3个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二是2个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三是5个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四是4个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对变更事项审核把关不严。

3.投资控制方面的问题。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共审计工程结(决)算项目(含审计核查)7个,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4192.57 万元。

4.参建单位履职尽责的问题。一是3个项目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二是1个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三是施工单位、社会中介机构等相关单位履职不到位。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区本级预算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预算绩效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和非税收入管理力度,确保收入及时征缴入库。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专户资金管理,提升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财政管理再上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控机制,强化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着力解决监管失职缺位的问题。着力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项目款项支付管理、竣工决算审核等工作,保障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进一步加强对村委会“一事一议”项目的监督指导,规范项目流程、明确各方职责、防止发生风险。

(三)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建立完善政策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定期调度督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等政策,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在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作用,高质高效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四)全面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政新增支出审核,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需移送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门。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我们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务实重行、真抓实干,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促进区委决策部署更快更好地落地落实,为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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