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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2-18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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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yct.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五楼;邮编:628012;电话:0839-8621118)。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朝天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紧扣全区中心工作实际,将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通过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34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3条、区级政务动态信息5045条、重点领域信息149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2条、重要会议信息18条、公示公告512条、人事招考信息15条、区级政策文件19个。通过微朝天(微信)发布信息1472条,朝天发布(微博)发布信息830条,其他15个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429条,166.2万人关注,爱朝天APP发布信息6520条,8.1万人关注。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归档程序,建立依申请公开疑难案件会商研判、法律咨询等工作制度。在答复申请时,对依申请公开答复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做到回复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4年,全区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动态更新领导班子信息52条。对废止的文件进行及时下线,每月及时公开我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落实政策解读人制度,规范政策解读范围和程序,推动多元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36个。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科学提升政府网站功能。发挥互动功能,全年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调查”8期,“意见征集”15期,“在线访谈”8期。办理留言31件,悬挂飘窗3个。维护专题专栏11个,新开设3个,归档专题专栏2个。按照上级要求在我区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我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建议”“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障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活动入口。加强技术监测,通过购买开普云平台第三方服务,每日反馈错敏信息由专人及时整改,每月发送月报进行问题评估整改。做实网站安全保障,2024年对网站进行4次安全监测,在“五一”“国庆”“春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网站安全重点保障工作。开展2024年平台账号密码弱口令排查整改。

严格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按照《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做好全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本年度我区关停政务新媒体3个,新开设1个,新纳入统一管理1个。目前,我区已建成以朝天发布(微博)、微朝天(微信)、朝天融媒(今日头条)、朝天融媒(抖音)代表全区,平安朝(微信)、朝天教科之窗(微信)行业影响力突出的17个政务新媒体矩阵,全部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展示并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系统管理。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我区在区政务服务大厅、12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均按照“五统一”(统一标识、统一设备、统一资料、统一功能、统一管理)建设标准,规范建设了标识醒目、设备齐全、资料规整、功能完善、管理到位的政务公开专区。及时做好本年度政府公报的领取和送阅工作,全年领取送阅市政府公报4期,省政府公报21期。

(五)监督保障方面情况。组建以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政府各组成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专班,有效保障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形成领导重视,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年初制发了2024年《广元市朝天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和《广元市朝天区重大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并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年度重大项目金费协调保障制度。重视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受训人数达100余人,组织区政府办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同步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及时开展线上学习2次。2024年我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稳健良好,没有发生重大社会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49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097

行政强制

14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朝天区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方式单一,政策深度解读、多元化解读力度不够,政务新媒体影响力不强。下一步,我区将严格落实国、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决策部署,持续细化各项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拓宽公开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政策解读优秀案例评比活动,以活动促能力提升,提高政策解读质效。三是切实提高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质量,发现培育行业领域头部政务新媒体,优化办事互动功能,形成经验进行推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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