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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5-03-05       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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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单位职能简介..................................(1)

(二)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 .(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十一、名词解释.....................................(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

组织起草有关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归集,拟订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计划,按政策和标准支付医疗待遇;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别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贯彻执行上级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拟订全区药品目录、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政策。拟订全区有关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拟订全区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大病保险招标准入和业务指导。

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和考核工作。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协议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协议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二)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重点工作

1、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加强医保基金稽查稽核,继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全面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按照《广元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重点任务》清单,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2、加强医保政策宣传。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坚持新兴媒体与传统主流媒体和社会载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直观快捷和集群扩散效应,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抖音)等载体,多角度、多渠道、多形态及时跟进宣传,阐述医保改革思路,解读医保惠民政策。确保医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尽知。

3、提升医保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完善医保经办窗口建设和操作管理规程,精简办事材料,努力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加大镇村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业务指导,确保下放事项能经办,办得好。

4、持续推进医保改革。抓好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结合实际探索推进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和DRG付费改革协调并进机制。进一步落实DRG付费改革政策,强化医疗费用质量管控,确保区内医疗机构全年住院医保基金“亏损面”和“亏损率”有效降低。深化药械采购改革,确保“三流合一”全量平台采购,有效提高在线结算率。

5、持续加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责任、监督三张清单,突出行政执法、基金拨付、信息权限、基金审核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跟进完善制度机制和工作规范,构建正风肃纪反腐监督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干部纪律作风整顿走深走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医疗保障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128.4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6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112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8.4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112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44万元,占26.18%;项目支出833万元,占73.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28.4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6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8.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8.4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减少20.6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7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8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救助。

6.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6.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45.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1.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3.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编外长聘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2.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5.4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区医疗保障局无公务用车。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区医疗保障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无下属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区医疗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833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833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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