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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法律顾问团办公室 关于公开选聘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28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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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朝天建设决定公开选聘区委区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范围

面向社会选聘7优秀执业律师

二、选聘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三)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执业期限应满5年;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六)履行职责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方式及期限

(一)服务内容

1.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等工作;

3.参与重大合作项目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或者重大合同;

4.参与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依法治区等方面的重点项目、重点课题的调研、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等工作;

6.参与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裁决、调解等法律事务;

7.参与区委、区政府组织的法治理论和法律实务学习宣讲、法治讲座等活动;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服务方式

1.接到通知后,及时到现场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专题研究重大事项;

2.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并就有关法律事务提出口头或者书面意见;

3.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在要求期限内就有关法律事务提出书面意见;

4.接受有关法律事务的电话咨询并提出意见。

(三)服务期限

选聘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3年。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超期不再接受报名

2.提交材料

(1)广元朝天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2)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件、奖励或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要执业经历,主持或参与党委、政府或部门重大涉法事务情况,以及法学领域重要研究成果;

(4)个人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承诺书(承诺人手写签名)

3.方式及地点

本次报名接受本人现场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报名时需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一式三份),交(邮寄)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联系人:向海清,联系电话:0839862219718908127297。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潜溪路一段73号)。

(二)审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聘任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业务水平以及职业操守,对拟聘任法律顾问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选聘。

(三)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拟选聘对象四川·朝天门户网公示,公示期7日

(四)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并制发文件法律顾问团办公室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颁发聘书

五、报酬支付

法律顾问报酬支付按照《广元市朝天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执行,具体标准可向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咨询。

六、其它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相关要求和其他规定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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