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详情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25-06-30       来源:云雾山镇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政策

规章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广元市朝天区云雾山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实体公告栏
便民服务中心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办

0839-8674212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责任人姓名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政府网站
实体公告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办

规划信息

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规划计划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政府网站
信息公告栏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办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政府网站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党政办
综合行政执法办

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

行政强制

实施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和办理结果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六款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财政所
党政办

收费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法律
行政法规

《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重大民生信息

乡村振兴

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村建文化旅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党政办

教育信息

医疗卫生

社会保障

促进就业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生态环境

监督检查情况(特指监督检查结果、不含动态类信息)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公共卫生

安全生产

食品药品

产品质量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政府网站

次年1月31日公开

党政办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

行政法规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办
综合行政执法办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行政规范性文件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政府网站

每年4月1日前

党政办
司法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年度目录

行政法规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办

政策解读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
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
会、新闻发布会等

行政法规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公开

党政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