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执行《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优化营商环境“惠商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有关政策落实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对《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优化营商环境“惠商卡”管理办法>的通知》广朝委办函〔2021〕125号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告。
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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