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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告(广朝劳人仲案〔2025〕35号)
发布时间: 2025-12-19 11:01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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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的孙秀蓉与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广朝劳人仲案〔2025〕3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不成立。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太白街5号,逾期则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上述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既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广元市朝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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