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朝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yct.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朝天区经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8622374)。
一、概述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或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工作扎实、有序、稳步推进。
2.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遵循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通过各媒体发表政府信息100余条。二是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策文件、文件解决等信息。
2.根据“三定方案”,认真梳理涉及我局行政权力清单,截至年底我局梳理出30项行政权力清单,包含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强制、公共服务事项等。
3.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4.局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由于我局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