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朝天分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城乡规划管理,包括总规、控规、重要地块修建详细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区级以上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审查;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城乡规划区内的乡镇和村庄规划管理,依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区城乡规划分局的日常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朝天分局总编制12名,全部为事业编制。实在职人员数9人,其中事业人员8人,购买服务人员1名。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朝天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86.10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区规划分局属新成立单位2018年未做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86.10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区规划分局属新成立单位2018年未做预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5.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5.4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支出9.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01.0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
(三)“三公”经费 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66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1.66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区规划分局属新成立单位2018年未做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区规划分局属新成立单位2018年未做预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广元市朝天区规划局朝天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广元市朝天区规划局朝天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通用设备:36件,18.99万元;家具等:168件,9.43万元。
四、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开附表(规划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