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在朝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yct.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朝天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8622399)。
一、概述
2019年,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保障。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2019年,制定了《区公安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区公安分局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主动公开和重点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
(二)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制度约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2019年,严格按照《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等文件开展工作,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三)拓展公开渠道。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公众号、各类微信群、LED大屏等形式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政策等事项。
(四)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把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终考核。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累计1143条,主要内容涵盖政策文件、为民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动态、公示公告、财务公开、以及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