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区畜牧食品局建立七大保障机制,力促畜牧业发展 » 详情
区畜牧食品局建立七大保障机制,力促畜牧业发展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3-00003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成文日期: 2013-02-28
发布时间: 2013-02-2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区畜牧食品局建立七大保障机制,力促畜牧业发展

(一)落实发展畜牧产业优惠政策。对畜牧集中养殖园区、生态养殖小区(场)、适度规模养殖户等修建生产用房的,应区别于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林业、国土、城建、环保等部门要大力支持,一切手续从简,免收行政事业性费用。严格按农业生产用水、用电的价格计收水电费,相关设备按照政策给予农机补贴。对招商引资企业,要在报批实施过程中减免行政性收费,配套建设“三通一平”基础设施。
(二)建立涉农项目打捆机制。实行涉农项目打捆扶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对招商引资企业、畜牧集中养殖园区、生态养殖小区(场)和适度规模养殖户,优先安排农村沼气、通村公路、农村安全饮水、集雨节灌、水土保持、土地开发整理和“金土地工程”、环保、植树造林等项目,支持其建设发展。
(三)建立用地保障机制。要遵循“依法、自愿、协商、有偿”的原则,通过转包、转让、出租和互换等办法解决养殖用地。鼓励利用荒山、荒坡、荒地和滩涂等“四荒”地发展畜禽养殖。
(四)建立贷款贴息机制。对畜牧产业龙头企业和适度规模养殖场(户)以及畜牧养殖、加工专业合作社,可优先安排贴息贷款。进一步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五)建立养殖污染治理机制。区环保部门每年从收取的排污费中切块20%以上作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发展。
(六)建立培训扶持机制。区农业部门要将畜牧业合作社负责人和畜禽养殖大户、适度规模养殖户纳入“阳光工程”和创业就业培训范畴予以培训。
(七)建立龙头企业奖励制度。对获得“中国名牌”或全国“驰名商标”、“四川名牌”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的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20万元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