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内各股室:
为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养殖行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者第一责任和农业部门的监管责任,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健全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规章制度,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农业投入行为,建立起隐患发现、分析、处置和应对的长效机制,有效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排查重点及内容
重点围绕“三大”主体开展排查工作:一是围绕蔬菜、水果、粮油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特别是“三品一标”生产基地,重点排查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销售台账、内检制度等是否健全、到位,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为。二是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活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围绕农产品经营使用,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三、排查时间
2013年3月1日—4月30日
四、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内有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局内有关股室要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现场检查与抽样检测相结合,教育引导与依法打击相结合,加大排查力度,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落实防范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三)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技术培训,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禁止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努力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区农业局将把此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同时,区农业局将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于4月25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联系人:王金蓉,联系电话:8625847。
附件: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3年3月3日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3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