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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乡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发文日期: 2013-03-12   发布机构: 李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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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和各相关企业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贯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开会等载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普及职业卫生法律知识。
  二是抓教育,强化职业培训。《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是抓档案,主动申报管理。按照《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企业都要重新进行申报。
  四是抓体检,确保健康监护。用人单位要及时做好职工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按照要求建立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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