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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为党的十八大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8-15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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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为党的十八大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朝府办发〔2012〕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朝天区为党的十八大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12日

 

广元市朝天区为党的十八大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整体防控,重点防范,点线结合的工作模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的高度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7月20日之前,各单位、各行业、系统要对辖区内、行业系统内自身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形成书面报告,提请分管领导安排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十八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大队);10月1日前,发改、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治理;国庆节期间,公安、旅游、工商等部门要以旅游、公共娱乐场所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结合辖区实际,围绕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整治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要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设、“九小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 安监部门要对危化品场所,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部门要对建筑工地和城市消防设施,教育和科学技术部门要对各学校、幼儿园,旅游部门要对宾馆饭店和旅游景区,民政部门要对养老院和福利院,卫生部门要对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文化体育新闻出版部门要对古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开展全面、深入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要严格履行职责,坚决依法处理。凡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一律要盯紧相关单位落实具体责任人限时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律采取挂牌督办,并确保在十八大前整改销案;对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一律关停,以确保消防安全。在十八大期间凡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四川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消安〔2012〕5号)精神,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充分发动综治办、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义务消防队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要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大力推进农村防火“12341”工程,全力预防农村零星亡人火灾发生。

    (三)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公安、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等部门要推动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实行建设、设计、施工、图纸审查、监理等单位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严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遗留“先天性火灾隐患”。 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教育和科学技术、民政、文体、卫生、工商、旅游等行政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事项要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同时,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工地和建筑材料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施工和采用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材料进行装饰、装修。

    (四)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加快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落实好举报投诉的受理、查处、曝光、奖励等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通报奖励。7月底前,集中公布一批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查处的火灾隐患案例,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发动消防志愿者和社会群众进一步查找、举报火灾隐患。同时,针对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地区或行业,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五)强化消防宣传教育。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要求,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及逃生自救技能为重点,广泛开展消防疏散演练、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志愿服务、文艺演出等社会消防宣传活动。公安、宣传、教育和科学技术、民政、文体、民宗等部门,要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景区”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实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社会单位、旅游景区“六大消防宣传专项行动”,制作并发放群众新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并在学校、医院、车站、歌舞厅、影剧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

    (六)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培训。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以及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和基层乡镇领导、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培训。9月底前,公安消防部门要完成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管理人和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民政部门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文体、广播电影电视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本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7120日)。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进行思想发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实施阶段(721日至930日)。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以赴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攻坚阶段(10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开幕前,各单位、各部门要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十八大前后消防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十八大是我们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抓消防安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并果断解决苗头性和局部性问题,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成立为全面认真做好全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的“十八大”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李烈斌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依照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建立工作协作、联合执法和情况交流通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区委、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将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区“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20日前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7月起,每月24日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十八大闭幕后5日内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郭荣(13541829119、8622007)

 

附件:

 

朝天区为党的“十八大”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母 东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李烈斌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刘汉城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杜喜宗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绍刚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谢宗海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何岸虎   区民政局局长

            向永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治成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张劲松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含诗   区水务局局长

            向荣华   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柳文祥   区卫生局局长

            刘玉国  区安监局局长

            张久全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局长

            杨治国   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唐才军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胡 伟   区工商局局长

            王 臻   区防震减灾局局长

            李茂林   区人防办主任

            刘慎红   区应急办主任

            尤 朗   朝天供电局局长

            胡仕平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严凤楠   区妇联主席

            宋 波   团区委书记

            罗武年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赵泽成   区旅游局副局长、区地质公园管理局局长

            陈碧华   中石油集团广元分公司中山加油站经理

            王义勇   广元市天然气公司朝天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由李烈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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