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全区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 详情
关于开展全区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2-11-14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字号:
打印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区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广朝府办发﹝2012﹞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精神,坚决杜绝和有效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5日至1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道路(水路)交通安全隐患,客运企业、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检查时间及范围

        9月5日至11日对全区25个乡镇(含国、县、乡、村道)和全区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机动车维修摊点、驾校等)开展的道路(水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一般乡道、村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公路路肩配套不到位、交通警示标志不到位、严重视线不良、路段高落差缺乏警示标志、严重占道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2、国省县道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道路急弯、陡坡、险桥、险段的警示标志,临水、高落差段警示防护设施,道路标志、标牌、标线等是否齐全、规范;  

    3、事故多发路段、交通拥堵点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二)水上交通安全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乡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自查和整改工作;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2、客货船、旅游船运行情况;救生、消防、防污设备是否配齐和有效;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有检查和整改记录等。

    3、船舶和船员持证情况;船舶设施安检情况;船舶安全管理运行情况。

    (三)客运企业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与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台帐情况;

    2、客运企业加强定期安全教育及台帐登记情况;

    3、动态监控平台使用管理规定建立情况,专人24小时动态监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情况;

    4、客运车辆安全性能日常检查情况。

    (四)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学校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情况;

    2、校车使用许可、驾驶人资格,对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登记备案,规范建立管理台帐情况;

    3、校车超员和黑校车违法接送学生等问题防范情况;

    4、学校校车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校车安全责任书签订,校车及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5、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牌、标志等设施的建立情况。

    四、检查组分工

    从区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工作组

    分片进行检查。各检查组组成人员及检查范围如下:

    第一组:

    组 长:贺全贤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 刚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黄 健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干部

     魏胜德  区运管所支部书记

    检查范围:朝天片 中子片

    出车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第二组:

    组 长:罗 琦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曹新元   区交警大队教导员

    成 员:杨发淮   区路政所所长

    吴兴军   区运管稽查大队负责人

    检查范围:曾家片、沙河片

    出车单位:区公安分局

    第三组:

    组 长:潘 敏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林利   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何永雄   区运管所所长

    傅 晓   区交通运输局安全股长

    检查范围:羊木片、大滩片

    出车单位:区安监局

    第四组:

    组 长:罗呈远   区交战办主任

    副组长:华允强   区地方海事处处长

    成 员:李克祥   区水务局工会主席

    李元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综合监管股负责人

    检查范围:全区水上交通安全,朝天镇、大滩镇、沙河镇、蒲家乡、文安乡。

    出车单位:区地方海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明确责任,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要努力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持久性,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朝天区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认真履职;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本辖区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占道堆物、违规建筑等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道路(水路)安全畅通。

    (二)迅速行动,及时整改。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立即开展交通安全生产自查活动,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稳定。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宣传栏、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的内容、意义,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学生等群体切实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严格要求,认真总结。各检查组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查的范围、重点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指导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认真记录检查内容,9月13日之前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区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

    (五)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效能办、区安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对因排查隐患不积极,整治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确保检查活动有效开展。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