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广朝府办发〔2012〕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广元市朝天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9日
广元市朝天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
(2011~2020年)
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目前在我区部分乡镇仍是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为切实加强全区麻风病防治工作,根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精神,结合我区麻风病流行和防治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区将麻风病列为重点防治疾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防治,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区共发现和规则治疗麻风病患者781例,麻风病的流行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全区麻风病防治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区仍有5个乡镇报告麻风病病例,有5个乡镇麻风病患病率大于1/10万;原有60例麻风病康复者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畸残,约23名治愈残老者滞留在麻风病院内;个别乡镇对麻风病的社会歧视和偏见仍然存在。
二、指导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力争尽早消除麻风病的危害。
三、防治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5年,全区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10年减少20%,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0.1/万以下。
到2020年,全区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10年减少50%;所有乡镇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0.1/万以下,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二级畸残者控制在20%以内。
(二)工作指标
2011-2020年期间,全区须保持以下指标:
——麻风病患者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
——麻风病患者开始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达到95%以上;
——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到2020年底前,全区须达到以下指标:
——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
——流行地区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到2015年底和2020年底,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迟期在2年以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分别达到70%和80%,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二级畸残者分别控制在20%和17%以内。
四、策略与措施
(一)早期发现病例,加强规范治疗。根据麻风病的流行情况,坚持主动发现与被动发现相结合,采取“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防残”等措施,最大限度发现患者,减少麻风病的传播和畸残的发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点调查、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者复查、皮肤科筛查等工作,及早发现患者。要加大病例筛查、治疗力度,落实麻风病病例发现激励机制,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发现和报告病例。对新发现的麻风病患者,要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及早发现并处理麻风反应、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对达到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要及时给予判愈。
(二)加强疫情监测,科学指导防控。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地进行麻风病患者的登记、报告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平台,加强以乡(镇)为基本登记报告单位的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耐药菌株、难治病例、流动人口发病情况等专项调查;加强疫情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为制订完善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三)及早预防畸残,积极促进康复。加强针对麻风病患者和治愈者的畸残预防及康复教育,使其掌握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和技能,为麻风病患者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对有手术适应者要及时实施手术矫治,并提供辅助器具和康复训练服务。对现症麻风病患者要定期进行神经功能的评价,及早发现并正确处置神经炎和眼部损害等。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开展心理及社会康复、职业康复工作,为麻风病残疾者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四)加强健教宣传,消除社会歧视。开展多种形式的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要以“麻风病可防可治”为主旨,加强麻风病日常宣传和“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的集中宣传。进一步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手段,切实提升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认知。各级领导和广大医务人员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转变观念,切实消除对麻风病病人的歧视和偏见,大力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社会风尚,为患者主动就医、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消除麻疯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做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麻风病防治规划、政策、策略和措施,将防治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内容,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区疾控中心负责麻疯病防治人员培训、健康教育、病人诊治、项目实施等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麻风病防治所必需的工作经费。
区民政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治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随着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侵害麻风病患者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在麻风病流行地区的学校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保障麻风病痊愈患者及麻风病患者子女公平享有入托、入学的权利。
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
区残联负责为麻风病畸残者提供手术矫治、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并协助麻风病畸残者办理残疾证等工作。
区红十字会等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开展麻风病患者的救助、慰问等关爱活动。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治能力
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利用岗位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学术年会和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医疗卫生人员的防治培训,提高麻风病防治骨干的比例,建设一支精干的防治队伍,有效提升麻风病防治水平。对综合医院的皮肤科及神经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开展全员培训,切实提高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能力。加强麻风病防治学科带头人和防治骨干的培养,不断提升麻风病防治业务能力。
七、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落实
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的原则将麻疯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区卫生、财政、民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卫生保障政策,不断改善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的医疗、康复和生活水平,为麻风病现症患者提供良好的服务。进一步发挥志愿者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麻风病防治事业。要提高麻风病防治人员的待遇,建立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充分发挥防治人员的积极性。
八、督导检查
区卫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执行的指导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导和检查工作,对麻风病防治工作中的指标、策略措施和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完成情况及时进行解决,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朝天区消除麻疯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朝天区消除麻疯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何开莉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周 密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杨治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广播影视
新闻出版局局长
杜喜宗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满德 区财政局局长
柳文祥 区卫生局局长
何岸虎 区民政局局长
向永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绍刚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淡春梅 区残联理事长
罗武年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树华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孙德君 区疾控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疾控中心,由孙德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