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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林乡:落实工作“在现场”
索 引 号 : 008463632/2013-00046 发布机构: 青林乡 成文日期: 2013-04-06
发布时间: 2013-04-0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今年以来,青林乡全面推行“在现场”工作法,全乡领导干部深入村组,倾力解决好群众所盼、所需、所忧、所怨,有效推动了该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情况掌握在现场。乡村干部坚持深入现场,深入群众中谈心谈话。通过采取座谈、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准确地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该乡的各种状况。

问题解决在现场。每个乡村干部始终坚持工作在现场、发现难题在现场,现场督办,紧盯进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践行“主动办、马上办、特事特办”等理念,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作风转变在现场。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真抓实干,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带着感情走近群众,把解决农村实际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

宣传教育在现场。乡村干部深入群众,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通过农房建设规划等农村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理性合法表达诉求,自觉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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