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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强化新农合基金监管
索 引 号 : 008466008/2013-00031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3-04-19
发布时间: 2013-04-1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为维护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使“新农合”基金发挥最大效益,我区采取有力措施对“新农合”基金实行规范化管理,透明化操作,保证了“新农合”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通过全面推行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直补、先行垫付、月底审核、风险自担的管理机制,坚持审核、复核、汇总、上报、审批、拨付的工作流程,环环把关,层层监督,实现了基金“管”、“用”两条线,“钱”、“账”两分离。

加大了对“新农合”的监管力度,严把病人入院、病情、药价、收费四个“关口”,严防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借证等违反“新农合”政策的行为发生。

对大额住院报账资料进行严格调查核实,防止编造假资料报账。严格执行区、乡、村三级补偿公示制度,区合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和村按月对 “新农合”基金补偿情况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区卫生局和区合管中心坚持定期不定期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参合农户,对已发生的“新农合”医疗费用和报销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患者的用药、诊治、收费等进行逐项审核。今年以来,区合管中心共审减违规收费病例179例,涉及资金4万余元,审减费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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