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被省政府认定为“沼气化县”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3-10016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3-04-22 |
发布时间: 2013-04-2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2013年1月,朝天区经省政府考核认定为“四川省沼气化县”。
近几年来,朝天区按照沼气发展数量规模化、建设质量标准化、建设内容多元化、沼气利用高效化和管护服务社会化等“五化”标准,大力开展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截止2012年,全区累计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30412口,占全区总农户的59.4%,占适宜建沼气池农户数的83.75%。“沼气化县”的取得,是朝天沼气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推动朝天沼气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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