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朝天区被省政府认定为“沼气化县” » 详情
朝天区被省政府认定为“沼气化县”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3-10016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成文日期: 2013-04-22
发布时间: 2013-04-2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20131月,朝天区经省政府考核认定为“四川省沼气化县”。

近几年来,朝天区按照沼气发展数量规模化、建设质量标准化、建设内容多元化、沼气利用高效化和管护服务社会化等“五化”标准,大力开展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截止2012年,全区累计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30412口,占全区总农户的59.4%,占适宜建沼气池农户数的83.75%。“沼气化县”的取得,是朝天沼气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推动朝天沼气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