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05年度退耕还林通过国家阶段性验收
索 引 号 : 00846239x/2013-00022 | 发布机构: 区林业和园林局 | 成文日期: 2013-05-02 |
发布时间: 2013-05-0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近日,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组深入我区,对2005年度19857亩退耕还林生态林进行阶段性验收。经抽样调查,工程建设各项指标合格,顺利通过验收。
退耕还林是我国“六大林业工程”中涉及面积最广、投资额最大、政策性最强的一项生态建设工程。1999年以来,我区累计实施退耕还林12.2万亩,其中2005年退耕还林2万亩,涉及朝天镇、沙河镇等24个乡镇1000个小班,其中生态林19857亩、经济林143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我区结合政策规定和山区实际,将退耕还林与林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推行“兼用林林下套作矮杆作物”模式,充分调动了农户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实现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检查组深入山头地块、查阅内业资料、走访退耕农户,对工程建设进行全方位核查。检查组认为,朝天退耕还林工程设计合理、程序规范、管护到位、质量良好,特别是将退耕还林与核桃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形成了良好的产业链,既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又保障了农民收益,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真正发挥了工程的示范作用,值得推广。
通过核查,我区2005年退耕还林面积保存率、合格率、政策兑现率均达到100%。截至目前,我区累计有12万亩退耕还林成果通过国家阶段性成果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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