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溪河乡促进村级廉勤监督委员会显实效
索 引 号 : 008463579/2013-00053 | 发布机构: 东溪河乡 | 成文日期: 2013-05-22 |
发布时间: 2013-05-2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村级廉勤监督委员会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基层组织,是对村两委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一种机制,东溪河乡精心谋划,周密安排,切实促进村级廉勤监督委员会发挥实效,做到想监督、能监督、会监督、敢监督。
强化考核奖惩,让村务监督委员会“想”监督。严把村监委会人员素质关,及时调整充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其纳入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工作成效与补助直接挂钩。
健全工作机制,让村务监督委员会“能”监督。制定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制度规定,印发至各村,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宣传培训,让村务监督委员会“会”监督。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坝坝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同时乡纪委组织廉勤监督委员会成员召开专项业务培训会,明确监督事项、内容、对象及必备的法律纪律知识,确保每名廉勤监督委员会成员都熟悉业务,明白监督什么,怎么监督。
明确职责权力,让村务监督委员会“敢”监督。赋予廉勤监督委员会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形成乡纪委包村工作模式,及时协调解决廉勤监督委员会与“两委”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他们敢于监督,履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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