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 008462269/2013-00037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13-05-30 |
发布时间: 2013-05-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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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党组
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
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所,蜀道、立韬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委部署,从2013年5月起,集中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广泛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区委和市司法局党委的要求,结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 “中国梦”和“中国梦”四川篇章的丰富内涵,准确理解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建成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的目标路径,紧密联系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为主题,以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为载体,教育教育引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自觉争当中国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努力在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 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和“建成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的工作大局中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以学习提高、宣传鼓劲为主,贴近思想、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突出抓好学习教育,主动先进典型示范,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我学习、自我净化、自我提升。
2.坚持统筹兼顾。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即将开张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衔接起来,与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落实群众服务八件实事、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3.注重解决问题。学习教育要触及思想、触动灵魂、解决好在思想统一、行动自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学以致用、知行统一,边学边干,把学习教育收获转化为内在动力和良好行为,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三)目标要求
1.思想进一步统一。引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伟大中国梦上来,统一到市委“美丽广元、幸福家园”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区委“建成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的实践上来,围绕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力量进一步凝聚。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引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形成司法行政工作“积极作为、有效作为、大有作为”的思想共识。
3.作风进一步转变。引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记执法为民的宗旨,发扬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服务群众,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团结和谐、昂扬奋进的良好风气。
4.工作进一步推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凝心聚力,把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精气神提振起来,把各方面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形成司法行政各项事业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题教育内容
(一)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中国梦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本质要求和实践路径,以中国梦为指引,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化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为谱写“中国梦” 四川篇章、建设“ 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和“建成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而努力奋斗。
(二)发展观念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和区第六次党代会、区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省委、市委主要领导的一系列讲话精神,正确认识省情、市情、区情,准确把握省、市、区发展定位、战略部署和总体目标,增强“稳定增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三)法治和谐教育。开展法治教育,围绕优化朝天的建设环境、治安环境和安全环境,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纪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城市”创建,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行事。深入开展形势教育,充分认识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树立保稳定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切实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担负起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做好法律援助,深入推进“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为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推进新型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四)感恩奋进教育。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取得的重大成就,学习抗击“4.20”芦山强烈地震取得的重大胜利成果,学习近年来省、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进一步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感恩党、感恩祖国、感恩社会,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自觉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和“建成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作出积极奉献。
(五)文化理念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并围绕”我爱朝天、爱我朝天“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抓住创建法治区的契机,全面推进“六五”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崇法尚德,树新风。通过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爱祖国、爱朝天、爱家乡的自豪感和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 群众路线教育。教育和引导全区司法行政干警、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要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宣讲法律、化解矛盾,抓好重点人群管控,开展好涉法涉诉信访“大接访、大下访”活动,抓好李家乡结对帮扶村,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新气象新面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的意见、建议,将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试金石。
四、活动方式
主题教育活动要结合全系统工作实际,结合深入推进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组织开展好六项活动。
(一)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围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分析形势、研判问题,谈认识、讲体会,交流学习讨论情况。
(二)举办司法行政专题讲座。围绕教育主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采取领导报告、专家讲座、实地参观、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抓好讲堂授课,实现学习全覆盖。
(三)开展座谈讨论。在认真学习教育基础上,鲜明倡导什么、反对什么、突出该想什么、该做什么、该怎么做,重点围绕“中国梦、法治梦与建成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司法行政机关该怎么做,如何争做文明规范的司法人”等问题,力争实现全区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全覆盖,组织展开讨论和交流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为实现“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美丽广元、幸福家园”和“建成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建言献策。
(四)开展主题法制宣传。开展“法制宣传大讲堂”,组织各行各业业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各类遵纪守法先进代表,深入基层单位、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传和现身说法。围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组织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重点工程施工地、棚户改造区和社会治安重点区,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以法规处理纠纷,在全社会树立维护和谐稳定人人有责。
(五)开展服务群众“八件实事”集中宣传展示。总结开展服务群众“八件实事”以来的成功经验,广泛宣传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提高完善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通过深化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有力地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为“建成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朝天”作出努力。
(六)开展走访服务活动。结合挂包帮、定点帮扶等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到联系点、帮扶家庭、地震灾区,理解社情民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一次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集中帮教走访活动。
(七)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组织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全面排查梳理矛盾纠纷,逐一登记建档,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包案化解责任制,集中化解一批“老案、难案、积案”。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何登华任组长,局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下设综合组和督导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求落实、成效明显。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党员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强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实际,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普通群众等不同层面,分别提出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要求,分层分类进行指导,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微博等媒体平台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中国梦”“中国梦”四川篇章、“中国梦”广元实践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本质要求和实践路径,广泛宣传报道主题教育活动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社会反响。注重宣传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发现和挖掘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坚持以正面教育来引导人,凝聚正能量,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主题教育活动督导机制,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通报批准,限期整改。
各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以及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局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冯露,电话:8622197,邮箱:3275713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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