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村组集中供水安全管理的通知
广朝中府发〔2013〕26号
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组集中供水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确保各村(居)委会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条例》以及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资源保护供水安全的通知》(广朝府发[2012]4号)文件要求,按照“辖区负责,分级管理”的供水安全管理体制,确保无供水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责任的目的及意义
近几年来,国家财政投入多项资金解决了一批贫困地区村(居)安全饮水困难。各村(居)民委员会和镇属机关单位要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基层安全责任制,严防各类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集中供水的安全责任主体。各村(居)民委员主任为辖区内安全供水第一责任人,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手段和制度抓落实,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明晰产权,强化供水安全责任
1.我镇紧抓国家安全饮水项目投入的机遇,以扬水泵钻和自流水的方式解决了我镇10个村 31个组7793人的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2.各村以组为集中供水单位,已建立起的集中供水工程设施设备,其产权,管理权,经营权及安全责任均归属所在的村组。联组共建的集中供水站,设施设备产权、管理权、经营权及安全责任归属于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
3.要建立起“以水养水”的有偿服务制度和以户安装用水计量收费长效机制,确保专人管理并明确各项责任,确保供水设施设备永久性发挥效用。
4.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居)民委员会签订《供水安全责任书》。加强饮水水水资源保护,严禁任何企业和个人向饮用水水源范围内排污或发生破坏行为,加强水源地涵养林的保护。
5.今年将安排对我镇村组集中供水的水质进行检测化验,若出现饮用水的细菌或重金属超标的,指导村组集中供水人员进行药剂或其它处理方式达到安全饮用水标准。
6.要对集中供水源池,高位水池的池盖加重加固,经常有人巡查,掌握情况,杜绝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用水效率管理,提倡节约用水习惯
各村(居)委会要切实引导村(居)民养成节约用水的量好习惯,将节约用水吸管教育贯穿于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结合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强化用水计量监督和检测,深入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
四、保障措施
1.镇政府将安全供水责任和”以水养水”管理落实情况纳入各村(居)委会目标考核。
2.镇水务站负责指导各村(居)委会等单位的安全供水和管理制度工作的落实。
3.严防供水安全隐患,对破坏供水设施设备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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