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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稻水象甲监测防控工作的函
发文日期: 2013-06-04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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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我区自2011年发生稻水象甲疫情以来,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有效控制了疫情传播为害。根据近期我省川东南稻水象甲发生区监测到的情况(发生时间比去年提早15天左右),该虫已在杂草和水稻秧苗上出现并发生为害。经调查,我区转斗乡黎明村杂草上已发现稻水象甲危害状。为做好防范准备,抓住最佳防治时期,确保我区水稻生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虫情监测
一是未发生稻水象甲的乡镇,特别是与发生乡镇相邻的乡镇,要认真开展虫情监测,增加田间调查的次数和扩大调查范围。一旦发现疫情,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区农业局植保站,并立即启动防控处置程序。二是已发生稻水象甲的乡镇,要切实加强监测,重点监测稻水象甲对稻田周边杂草危害情况,确定防治最佳时机。
二、做好发生区虫情防控准备
稻水象甲发生区的乡镇,要抓住秧田期防控面积相对较小、虫源相对集中、防控效果较好的关键时期,按照《四川省稻水象甲防控技术方案(试行)》的要求,做好成虫防控,力争在秧苗移栽前将越冬代成虫基数降到最低,做到不防控就不移栽。同时,要在水稻整个生育期密切监测虫情动态,开展科学防控,将损失降到最低。对已发生稻水象甲危害的田,在秧田期施12次药,减少虫口基数。栽秧后710天是越冬成虫的迁入高峰期,也是防治成虫的最佳时期。防控可选用的药剂有:3%呋喃丹颗粒剂、40%毒死蜱乳剂、24%氰氟虫腙悬浮剂、噻虫嗪或吡虫啉与三唑磷的复配剂、氯虫苯甲酰胺颗粒剂等。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对稻水象甲疫情的普查和防控,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有效措施,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区农业局将会同两办督查室,不定期对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对普查防控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谎报、漏报、瞒报疫情的乡镇和个人,将根据情节和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附:四川省稻水象甲防控技术方案(试行)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347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347日印
附:
四川省稻水象甲防控技术方案(试行)
 

 

 

根据农业部《稻水象甲防控技术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1防控目标
 延缓稻水象甲的传播蔓延速度,压低发生区内虫口密度,降低危害,确保不大面积成灾。
 2 防控原则
 采取综合防控技术措施控制已发生区,严密监测阻截区域,保护未发生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危害损失。
 3 防控技术措施
 3.1 加强监测
 凡有水稻种植的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灯光诱集监测点,3158月底每日收集诱虫情况,并配合在田边杂草、秧田、本田的大范围巡查、盘拍等进行监测。未发生区重点监测高风险区域,监测稻水象甲是否传入,监测点应当重点设置在发生区边缘的稻田以及水稻制种基地、铁路和公路枢纽及沿线水稻田、货场、农产品集贸市场、稻谷加工场所等。发生区重点监测有代表性的发生地块和发生边缘区,主要监测稻水象甲发生动态和扩散趋势。
监测方法参见省植检站下发的《四川省2012年稻水象甲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川农业植检函[2011]24)中3.13.2
 3.2 检疫措施
 加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市场检查。对来自发生区的稻谷、秧苗、稻草以及成虫活动期间来自发生区的交通工具等注意检疫检查;发生区的稻草等禁止用于做铺垫材料和包装材料;避免在发生区内繁育水稻种子,禁止私自串换水稻种子、秧苗。
 3.3 农业防治
 一是积极推行旱地育秧;二是调整种植期,适期晚插秧;三是加强水、肥管理,适当浅水栽培;四是水稻收割后,稻草实行灭虫处理,铲除稻田周边杂草。
 3.4 化学防治
 坚持“狠治越冬代成虫,兼治第一代幼虫,挑治第一代成虫”的防控策略。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技术、统一购药、统一时间、统一防治。
 3.4.1种子处理
 利用种衣剂对种子进行处理,减轻成虫对秧苗的危害。可选用丁硫克百威干粉剂、吡虫啉悬浮种衣剂等进行拌种。
 3.4.2 浸秧处理
 移栽前将秧捆进行药液浸泡,抑制成虫产卵。可选用吡虫啉水分散剂等兑水,将秧捆浸泡在药液中30分钟后移栽。
 3.4.3 成虫防治
 一是越冬场所成虫防治。越冬场所成虫的防治适期为水稻收获后或水稻育秧前的时期。二是秧田期成虫防治。秧苗揭幕后至移栽前,通常在4月中旬至5月上旬,发现秧苗受害立即喷药防治越冬代成虫。三是大田前期成虫防治。插秧后4-7天至分蘖期,通常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发现成虫为害状,立即进行越冬代成虫防治,兼治一代螟虫。四是第一代成虫防治。6中旬7月初结合防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代螟虫等进行兼治。
成虫防治推荐使用药剂:吡虫啉、丁硫克百威、三唑磷、噻虫嗪、氯虫苯甲酰胺、毒死蜱等单剂,并做到科学合理轮换使用。
 3.4.4 幼虫防治
 水稻移栽后7-10天至孕穗期,通常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越冬代成虫高峰期后3-8天,发现水稻出现明显的叶片发黄、弱苗、僵苗、烂根等(类似“坐兜”)现象,拔出根部见幼虫,应立即施药防治。
幼虫防治推荐使用药剂:噻虫嗪或吡虫啉与三唑磷的复配剂、氯虫苯甲酰胺颗粒剂等。
每次化学防治后,进行防治效果检查,防治效果不佳的要及时补治。
 3.5 物理防治
 可在田间设置黑光灯等诱杀稻水象甲成虫。
 3.6 生物防治
 稻田减少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保护蟾蜍、青蛙、鱼类、麻雀、螳螂、蜻蜓和蜘蛛等捕食性天敌。
 4 档案保存
 要建立和保存稻水象甲防治过程中的资料和信息。需要记录的主要信息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疫情发生的面积与危害程度;完整的监测数据;采取的防治措施、防治的时期以及防治次数;防治效果的最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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