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2013年安全
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朝天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和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各项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各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巩固安全基层基础为抓手,以“防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核心,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打非治违”,强化科技支撑,把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措施落实到“操作层面”,努力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成全面小康和建设美丽朝天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全面深化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度。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一线员工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强化专项治理,深化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消防、特种设备、危化、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稳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不断巩固“安全生产规范管理乡镇”建设成果,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生产安全死亡人数不突破市下控制指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扎实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各项工作,在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重点行业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和全民安全意识与技能增强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继续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2、稳步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在加速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同时,充分结合《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广元市朝天区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加快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程建设进度。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继续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营造有利于推动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4、强化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加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坚持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以及通报、发布、考核制度,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扎实推动安全发展。
(二)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安全基础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完善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持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对逾期没有达标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2、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提高一线“操作层面”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3、注重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危化、烟花爆竹等各项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等职责,促进企业安全基础不断改善。
(三)继续推进依法治理,强化“打非治违”工作
1、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等难点问题,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
2、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方法,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
3、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组织召开“打非治违”交流推动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查。继续利用网络、局长信箱、举报电话等途径,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问题,并将非法违法诱发安全责任事故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建立“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各类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
4、严格事故查处工作。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原因分析、通报工作,依法查处瞒报、迟报事故行为,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并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继续突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水害防治和整合技改。深入推进煤矿瓦斯防治、水害防治和煤炭资源整合技改,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和小煤矿机械化改造。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加快推进煤矿落后产能淘汰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煤矿坚决不准生产,对技改扩能和资源整合未按规定要求实施的煤矿坚决取消资格。认真落实煤矿包保责任制和责任到人、事故倒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驻矿安监员制度,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深入持久地推进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推动煤矿安全发展与深入实施“两化”互动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实现煤矿生产规模化、采掘机械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安全信息化、工业广场园林化、生活设施人性化,努力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矿山。
2、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乡镇交管办、公安派出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力度。加强道路长途客运安全管理,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运营车型。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落实长途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持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驾校安全管理,严把机动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和考试关,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术。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格按规定强制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联控。提高道路建设质量,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桥梁、隧道、码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村和山区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
3、严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科学规划、严格控制城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改造提升现有装置的安全可靠性,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不断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4、深化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勘查作业安全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重点抓好地下矿山专项整治,完善和落实驻矿安监员制度,巩固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推行尾矿库一次性筑坝、在线监测技术,搞好尾矿综合利用。全面加强地下矿山“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建设,组织实施非煤矿山采场监测监控等科技示范工程,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作业安全监管,督促地勘单位落实施工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
5、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管理、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完善公路、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6、加强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消防规划纳入场镇规划,深入推进农村防火“
(五)继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坚持“全面排查、分级治理”原则,逐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以企业基础信息申报及隐患自查、乡镇(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管委会)复查、区普查、专家协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督查为内容的“五查”制度,对重大危险源及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分级管理,落实监控措施,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整治资金要予以保障,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交警和煤管部门要按市上要求加强道路交通、煤矿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每年分别提出道路交通、煤矿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计划,区安委会要组织力量加强督促检查。针对我区道路交通坡陡、弯急、临崖、临江等特点,区政府将加大县乡村道路安保设施建设力度,每年安装不少于15公里的波型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六)扎实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程
1.学习推广全国其他县区“安全社区”工作经验,深入推进我区安全社区建设,加强人员培训,积极推进政府主导型、企业主体型、特色乡镇型和工业园区型安全社区建设。
2.结合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积极推动羊木镇“全国安全社区”和曾家镇、沙河镇“省级安全社区”创建,确保在年内达到省级安全社区标准;同时,推动青林乡、临溪乡、陈家乡“市级安全社区”向纵深发展。
(七)继续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扎实做好职业危害“三同时”的源头监管工作。要以防治矽尘、煤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继续在煤矿、石英岩类矿山、木质家具制造业等行业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2.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抽样监测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积极开展职业危害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加强对职业危害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修订完善管理办法。
3.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好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加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查处力度,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八)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程
1.按照“成熟一批、考评一批、公告一批、授牌一批”的原则,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在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整合安全管理社会力量,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标准化创建工作,努力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
(九)继续推进“科技强安”,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1、抓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实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继续抓好矿山井下安全避险、煤矿瓦斯高效抽采与利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继续完善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试点工作。
2、继续淘汰落后的技术和装备。按照相关行业领域落后安全技术装备淘汰目录,抓好矿山等落后技术装备、设施淘汰,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换代。
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运用高新技术,建立能够实时反映瓦斯等危险源和企业安全状况、便于实施政府动态监管和应急指挥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
(十)继续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强化事故应急处置
1、继续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及基地建设。按照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要求,督促矿山企业及其他高危行业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签订救护协议,并抓紧抓好区域矿山企业与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区、乡、村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3、加强预案管理。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加快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
(十一)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良好精神面貌和务实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抓好全区安监队伍干部职工理论武装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以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制度为载体,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2、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搞好安全监管监察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严格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安全监管监察干部自主选学和网络学习机制。完善计划执法、分级分类监管和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重视安全生产业务技术工作,大力培养专家型安全监管监察干部。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克服作风浮漂、管理松弛、工作不扎实等问题。逐项分解落实全年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安全监管监察权利运行。抓好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及时公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控制考核指标实施、一般事故查处等情况,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制度机制、班子队伍建设,适时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在一线展开,问题在一线解决,经验在一线推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广元市朝天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要求,强化安全监管,合力完成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查督查,区级行(专)业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专)业领域的专项督查。区安办和区效能办、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综合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督促落实24小时监控责任制,确保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三)强化考核奖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评机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制度。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年度任务,强化安全生产过程考核,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考核权重,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和行政问责制。建立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年度逐级述职制度、事故警示制度、质询约谈制度。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好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部门及相关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安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