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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扎实开展“中高考”禁噪工作
发文日期: 2013-06-06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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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措施落实。限制城区建筑施工噪声;禁止施工企业、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产生噪声;禁止在城区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它高噪声的商业经营活动;禁止露天娱乐、集会、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所产生噪声;严格控制城区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

  明确时间节点。禁止在夜间22:00至凌晨6:00时产生噪声超标和噪声扰民的一切行为。

       强化执法监督。各监督部门在中、高考禁噪期间实行昼夜巡查和电话值守。对于无视环保法律、法规,排放噪声扰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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