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357/2013-00037 |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13-06-07 |
发布时间: 2013-06-0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三滩(清风峡)嘉陵江大桥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为预防、减轻或避免广元市朝天区三滩(清风峡)嘉陵江大桥工程的施工和运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以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要求,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广元市朝天区三滩(清风峡)嘉陵江大桥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请公众就所关心的环境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三滩(清风峡)嘉陵江大桥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
项目概况:朝天区主城区目前主要由两个片区组成,即小中坝和大中坝,但由于此两片区域地势狭窄,为了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区政府拟将嘉陵江左岸亦规划为城区。目前,两岸村民往来均通过渡口过河,但渡口通行能力较低,待渡时间长,且须依据良好的自然条件,通行保障性极差,如遇夜晚大风暴雨洪水等恶劣天气,区内人民急诊、抢险救灾、婚丧嫁娶、儿童上学,只能从朝天火车站跨江大桥绕行,极为不便。且渡口时有险情发生,曾多次发生人员伤亡的惨剧,严重威胁过往行人及车辆的安全。同时,过河难问题导致两岸贸易极为不便,严重制约了沿区地方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为解决左右两岸主、新城区的连接通道,修建跨江大桥已是势在必行。项目起点接右岸大中坝城区干道,同时与县道X016线相连,横跨嘉陵江,跨宝成铁路,止点接左岸规划新城区干道,同时与乡道017线相连。路线全长539m,其中桥长130m,设计速度为40Km/h,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性质为新建,总投资约7122万元。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
联系人:袁力
联系电话:0839-8622545
电子邮箱:22992823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28-86033074
联系地址:四川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A座337号
电子邮箱:nanjingsuo_eia@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办理委托手续;
(2)签订技术咨询合同;
(3)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等);
(4)开展评价工作(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项目污染分析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治理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环境风险分析、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分析、环境监测等);
(5)编制报告书;
(6)专家评审(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
(7)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完善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导则的要求,本次环评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总论。对项目由来进行说明,明确评价技术规范、导则和标准,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并确定评价因子,确定评价等级、评价重点和评价时段,分析项目外环境关系和与之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
(2)工程概况。对项目概况进行分析和介绍,并对产业政策符合性和总平面布置合理性进行分析。
(3)工程分析。对项目产污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其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措施、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
(4)环境现状评价。对项目所在地的自然和社会环境概况进行分析,对所在地空气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进行现状监测和评价,对生态环境进行调查及评价。
(5)环境影响预测。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对环境及保护目标造成的影响。
(6)污染治理措施分析。对项目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分析。
(7)环境风险评价。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风险及预测风险发生后带来的后果。
(8)结论。提出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主要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对项目所在地现有环境质量的看法,以及对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2、项目建设期和运营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3、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其建设与当地规划是否相符;
4、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及其措施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相关意见。
本次为建设项目的第一次网上公示,在此期间,还将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公众意见征求;在报告书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进行进一步公众意见征求。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七、公示时间
自发布公示即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