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切实加强精神病人救助工作
开展情况排查。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全区25个乡镇展开拉网式大排查,并登记造册,建立精神病人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截止目前,全区共有精神病人512人,其中男性272人、女性240人。
强化生活救助。对生活困难的精神病患者,按照程序纳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并按最高标准执行,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利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扎实开展临时生活救助,优先解决精神病人的被服及日常生活用品等问题。广泛接受社会捐助,吸纳社会团体和资金积极参与精神病的防治和救助工作。
签订救助协议。依托广元市精神病医院的专业技术支撑,与该院签订救治协议,专门负责收治精神病患者,承担监管责任,并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已向广元市精神病医院输送精神病患者12人,投入医疗救助经费15万余元。
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对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逐一建立档案,分类排队,明确专人进行管理,落实患者监护人,与患者监护人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合作、齐抓共管、重点防控,共同做好监管工作,确保不出现精神病人伤害他人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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