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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助推人民调解工作
发文日期: 2013-07-11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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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普治宣传相结合,提升人民群众知晓度。在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通过事前讲法、事中析法、事后明法,使矛盾纠纷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消除冲突与矛盾,从而达到以普法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以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普法。

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量。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志愿服务工作队,积极开展“化解积案、消除老案、攻克难案”及“领导大接访”活动,认真解答涉法涉诉信访人员的诉求,变信访为“心访”,使一些濒临激化、社会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或缓解,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

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着力提升调解社会效果。在调解中努力促进法律援助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的有机衔接,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明确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前先实行调解,对调解不成的指派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今年上半年,共调解各类纠纷394件,调解成功393件,成功率99.7%,服务859人次,司法确认15件,司法调解提前介入4件,上报典型案例6篇,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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