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 “三提高”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行为。在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中,注重教育多元化,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行为,适时开展问题教育,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认真开展八项规定集中教育,努力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为地方经济服务上来,把廉政建设执行到具体环节。
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行为。针对行风问题,开展工作中作业流程是否通畅、是否存在不作为、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廉政环节,提升防微杜渐效果。从实际出发,查找、梳理、归类,坚持“一岗双责”,从局领导到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廉政建设承诺书,并实行全员承诺责任制,确保行风和廉政不出问题。严格控制会务费、招待费和交通费,按照年初编制的预算要求,进行逐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提升干部队伍清正行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不放任自己,做事讲究方法、讲究艺术。在作风上,要公道正派、为人正直。凡是要求别人做到,领导和中层干部带头做到,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在工作上做到不谈条件去做好,不斤斤计较、一心为公、一心为民、一心干事,敢于责任担当,深入到企业一线开展检查与服务,切实帮助企业查找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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