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朝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夏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通知 » 详情
朝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夏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6008/2013-00083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3-07-26
发布时间: 2013-07-2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食安委办发〔2013〕7号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春夏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入春以来,气候变化异常,特别是近期连日高温,食品特别是季节性食品容易腐败变质,肠道传染病和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极易发生。为了切实做好全区春夏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食安委办《关于转发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春夏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通知》(广食安委办〔2013〕7号)要求,现就加强我区春夏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夏季食品安全工作

春夏之交,气温逐步回升,细菌滋生活跃,易发细菌性、化学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十分重要。各乡镇人民政府、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从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重要期盼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把预防春夏季食品安全事故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疏于管理和防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切实解决春夏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朝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朝天区201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食安委发〔2013〕1号)精神,紧紧抓住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四个环节,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

(一)加强对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学校(包括托儿所、幼园所)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流动供餐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经营单位等重点食品消费场所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消费场所的食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经营企业、摊点要限期整改,对于无证经营和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其证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敢用重典、敢出重拳,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对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要高度重视集体用餐单位的管理,如学校、农家乐、建筑工地、农村家庭宴席就餐人数较多,食品加工、储存条件有限,是春夏季食物中毒特别是微生物污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5桌以上聚餐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督促其亮证经营,针对食物中毒高发区食品加工、储存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卫生规范,做好专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和餐饮具清洁消毒工作,杜绝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储存不当等现象;不加工和食用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死因不明的病死畜禽加工食品;购进食物、原料时,严格索证索票,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和可追溯;食品添加剂要专人保管,严格购入和消耗登记,不使用工业用盐加工食品,防止亚硝酸盐中毒。

(三)加强对重点源头的监控。春季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要加强对畜禽养殖环节和活禽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和疫情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的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通过市场传播,严防病死畜禽和水产品流入市场,流入生产加工和消费环节。

(四)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要加强对春夏季食品市场易引起食物中毒的熟肉制品、冷冻食品、饮料食品、水产食品、烧烤食品、散装白酒、卤肉、皮蛋、鲜乳、凉拌菜等重点食品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采取专项监管措施,凡不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或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处理并查清源头,禁止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三、加大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常识宣传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采取举办有奖知识竞赛、社区讲座、动画专题片、电视公益广告、宣传传单、宣传公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农村人群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工作。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把好“食品原料、食品贮存、食品加工、食品餐具、食品食用”五道关口,把有关假冒伪劣、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的鉴别和食物中毒预防等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特别是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蘑菇、野菜、生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霉变甘蔗、新鲜木耳,饮用自制药酒等引发食物中毒和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误食中毒,不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准备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响应,及时组织救治病人,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迅速查明原因,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维护社会稳定。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按照《朝天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四川省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报告程序,及时、准确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