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卫发〔2013〕16号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
关于印发朝天区2013年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各片区卫办,局内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深化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工作。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72号)、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卫生系统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川卫办发〔2013〕61号),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2013年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方案》,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本方案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
2013年3月1日
朝天区2013年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深化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工作。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卫医管发〔2009〕72号)、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3年卫生系统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川卫办发〔2013〕61号),特制定《广元市朝天区2013年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为城乡广大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
对口支援工作与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民族地区疾病预防工作、卫生监督支援工作、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城市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二)注重实效
对口支援工作以取得实效为根本目的,杜绝形式主义。对口支援工作自2013年起3年为一个周期,受援单位要在诊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管理等方面有明显改进并被考核合格。
(三)相互衔接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要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医院年度目标考核、医院评优创先、医院等级评审和复查、医务人员职称晋升、远程医疗等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合力推进,逐步形成对口支援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任务
根据《四川省2013年卫生系统对口支援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为我区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支援单位。区人民医院对口支援曾家中心卫生院、羊木中心卫生院、沙河中心卫生院、中子中心卫生院;区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大滩中心卫生院、宣河乡卫生院、陈家乡卫生院。
四、工作内容和方式
(一)人员派驻
支援医院应当选派以高年资主治医师(护师、技师)和副主任医师(护师、技师)为主的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工作。下派人员要业务能力强、素质高、品德好。对口支援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派驻人员的专业、数量和时间,统筹安排人员工作。在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派驻人员连续支援至少6个月方可轮换。
(二)临床诊疗
派驻医务人员要参加受援单位的临床诊疗工作,承担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要开展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医院的技术水平。
(三)技术支援
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要确定具体的技术协作项目,重点是要帮助受援单位独立开展适宜新技术,培养一批基层骨干人才和科室带头人。
(四)进修培训
支援单位要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求和适宜技术推广情况,每年帮助受援单位选拔技术骨干人员到本单位或其他机构接受培训,强化理论基础,掌握适宜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每年接收进修人员数量应不少于支援单位下派人员数量的1/2。原则上进修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五)巡回医疗
受援医院定期组织支援医务人员和当地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巡回医疗和流动医疗工作,积极参加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扩大对口支援工作的受益面。
(六)管理输出
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可以互派管理人员到对方单位管理岗位工作,有条件的可以任职,把支援单位成熟的管理经验输出到受援单位,同时也加强对口支援双方的沟通协调。核心工作是科学制定和完善受援单位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各项机构管理制度及推动各项制度执行落实等方面。
(七)实物捐赠
支援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支援期内以实物或经费支持的方式,帮助受援单位改善硬件设施、设备配置,以提高受援医院医疗服务条件和诊疗能力。
(八)推进医改
支援医院要帮助受援单位认真领会国家和省上有关医改政策,推动受援单位完成各项医院改革任务。
(九)中医中药
充分发挥我区中医药的优势作用,加强对我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薄弱的帮扶,大力推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
(十)其他形式
除上述形式外,支援与受援医院还可以从医院管理、技术进步、科研教育等方面持积极探索对口支援的其他形式,不断创新,推进工作。
五、工作管理
卫生部已经确定2013年为“对口支援年”,各相关单位必须对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高度重视,对口支援管理工作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规范》和本方案的要求严格管理,并纳入到医院等级评审与复查、重点学科申报工作中。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监督管理,将对口支援工作作为医改重要工作措施,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二)签订工作协议
结对的对口支援单位,支援、受援双方要签定对口支援工作协议(协议书参考文本见附表),确定年度执行计划,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双方的职责与义务。支援与受援双方签订协议后报我局备案
(三)建立需求对接制度
支援、受援双方必须建立和不断完善需求对接制度,即受援方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适时与支援方协商衔接,对支援工作内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帮扶工作有较强的针对性,易于产生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动态宣传工作,发现并树立一批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展现卫生系统的良好行业道德风范,树立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五)强化日常监管
我局将要加强对支援单位的管理,每半年组织一次协议执行情况督查考核,监督支援单位落实对口支援协议。并组织受援单位和支援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和终末考核,考核结果要及时通报。
受援单位有义务配合做好对口支援工作。一是为下派援助人员要提供安全、便利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在生活上尽可能地关心、照顾下派人员。二是要加强派驻人员的管理,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年度工作量、医德医风、连续工作时间(以病历文书记录为依据)、病员群众反映、科室负责人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等,并反馈支援单位。
我局负责全区对口支援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实行下派医师实名制管理和月通报制度。将通过抽查、暗访、电话调查等形式,了解全省各地对口支援工作落实情况。如因受援医院原因使援助工作流于形式的,我局将追究受援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任,同时取消对该受援医院5年内所有援助与项目、医院等级评审资格等。若因支援、受援双方达成默契,致使下派医务人员擅自脱岗并对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瞒报、谎报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对口支援双方等级并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六)支援时间安排
每年的1、2月各单位进行对口支援工作交接、考核评价。2月和8月对下派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前往受援医院支援。
(七)信息报送
为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完整、准确地填报《2013年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信息月报表(附件4),每月底前上报区卫生局医政股。
(八)目标考核
年度对口支援工作结束时,受援医院要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对口支援工作协议确定的各项目标全部完成。
2、受援单位年诊疗量较上一年度至少增长15%。
3、新开展的适宜新技术不得少于10项。
4、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对口支援工作满意度每年均达到90%以上。
支援医院要会同受援单位向区卫生局报送半年和全年总结、考核结果和工作信息表。
附件:1、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2013年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四川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需求对接制度
3、四川省对口支援派驻人员交接制度
4、2013年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
信息月报表
5、四川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办法
6、四川省对口支援协议书(参考文本)
附件1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2013年城乡医疗机构
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柳文祥 区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张 伟 区卫生局副局长、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白发科 区地防办主任,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监督股、食品安全股股长
张秀敏 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李 森 区卫生局人事股股长
闵 敏 区卫生局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股股长
严福红 区卫生局项目办主任(并负责医改办日常工作)
杨云芳 区卫生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冯天连 区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股、基层妇幼
保健与社区卫生股负责人
马 建 区卫生局中医药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股,由闵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四川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需求对接制度
一、切实保证下派人员资格和专业符合受援单位实际需求,全面提高对口支援工作的针对性,最大限度提高对口支援效果
二、班子对接
各支援单位领导要定期深入受援单位,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实地进行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部门对接
各支援单位的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科室要与受援单位相关科室对接,开展相应内容的对口帮扶。
四、师生对接
支援单位派驻的人员与受援单位1-2名中青年医师结成“师承对子”,认真研究制定带教计划和师承目标,签订师承责任书,严格落实传、帮、带责任。
五、专业对接
各支援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按照“以强援弱”、“以全补缺”的原则,选择本单位的优势专业,按照“定目标、定任务、定方式、定时间”的要求,发挥本单位的专业特长和特色,确保派驻人员充分发挥作用,使帮扶效果最大化。
附件3
四川省对口支援派驻人员交接制度
一、交接目的
保持对口支援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工作的前后衔接,有条不紊地进行,不因人员的变动受影响。
二、适用条件
支援医务人员支援期间届满或因故离岗。
三、交接要求
1.前后两批帮扶人员压茬支援至少3天,帮助后任明确工作重点,迅速转化角色,进入工作状态。
2.交接工作由支援医院的负责对口支援的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并做好相关记录,移交过程中的问题要及时向支援医院反馈。
3.移交人须及时处理好尚未完成的工作,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
4.交接完毕后,移交人方可返回受援医院。
附件4
2013年广元市朝天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信息月报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填报单位: 医院(盖章)
市州 | 支援医院名称 | 受援乡镇卫生院 | 下派医务人员 | 备注 | ||||
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姓名 | 专业 | 职称 | 下派起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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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四川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四川省2013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坚持实事求是,求实务实,定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和及时找出工作问题和不足,实施绩效考核,严格奖惩,确保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医院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顺利实施。
二、考核办法
(一)支援医院的年度支援效果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厅进行考核。
1.通过支援医院报送的半年总结和年度总结进行考核。包括支援形式,开展手术例数,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次数,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数,接受进修人次,学术讲座次数,业务培训次数,教学查房次数,手术示教次数,建设特色专科数量,配套经费(万元),流动医院卫生下乡活动派出医务人员数量(人次)巡回医疗﹑义诊等就医患者数量(人次)。
2.结合明察暗访情况、网络信息报送情况、群众的监督反馈情况对支援医院进行考核。
(二)支援医务人员的考核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共同进行。
1.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县医院的院领导、医务科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并落实具体负责人员。
2.支援医院根据《四川省2013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主要任务,以及支援医院和受援县医院共同签订的《四川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中规定的支援内容,按照“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培训一批人才”的要求,结合受援县医院情况,确定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
3.受援县医院做好派驻人员有关工作情况记录和绩效考核工作,由工作队按照本单位的规定负责提供基础材料。
(1)工作进展情况;
医疗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数量,解决的实际困难,疑难重症的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相关科室的帮建工作,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工作;
(2)工作队队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
(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要形成文字材料,上交到考核组。
4.考核工作的方式。实行日常考核与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个人自我评价和考核小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5.责任分工。日常考核由本单位按照全年度考核的不同时段进行。年度考核除以本单位进行外,还要接受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估。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1.支援医院考核结果,将与医院等级复评与评审工作、重点专科申报工作、国家级省级的经费支持与项目挂钩,若支援五实效流于形式,主管部门将追究受援医院主要负责人责任,并进行全省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降低医院等级。
2.医务人员考核结果将装入个人档案,作为晋级、提职和职称聘用的依据。对工作出色人员予以奖励,对不参加或不能坚持支援工作的医务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依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不得晋升上一级职称等处罚。
附件6
四川省对口支援协议书(参考文本)
支援单位名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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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
受援单位名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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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
支援医院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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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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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医院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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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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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及考核标准— 三年总体目标:
年度进展计划: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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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支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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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支援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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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派驻人员数量 名,其中正高级职称 名,副高级职称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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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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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情况:(包括半年、年度和终末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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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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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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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工作结束后市(州)级卫生主管部门考核意见:
卫生局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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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附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