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08/2013-00099 |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13-07-26 |
发布时间: 2013-07-2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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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卫发〔2013〕53号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内各股室: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 2012-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
2013年4月27日
广元市朝天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积极推进各医疗卫生单位贯彻落实《广元市朝天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 (2011-2020 年)
》,如期完成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广元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 2012-2020年
)的通知》(广卫发〔2013〕4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分解
到2015年,全区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10年减少30%,即控制在6例以内。到2020年,全区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10年减少60%,即控制在3例以内。
二、任务及要求
(一)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麻风病防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麻风病防治工作会议,通报当地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将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管理责任制。
(二)完善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我区属麻风病中度流行地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麻风病防治机构,合理配备人员。区疾控中心要配备麻风病防治专职人员不少于1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麻风病防治兼职人员不少于1名。建立我区消除麻风病危害专家组,为辖区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见附件1)。
(三)加强麻风病防治培训工作。区疾控中心要按照分级培训、重点地区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大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和村卫生室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到2015年,对防治机构专(兼)人员培训要达2轮以上,覆盖率达100%;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皮肤、感染和神经科医生培训覆盖率达80%以上;对村医培训覆盖率达70%以上。培训对象包括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皮肤科、感染科、神经科等相关科室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医师、防保人员和乡村医生。对麻风病防治的专(兼)职人员主要开展防治管理、疫情监测、诊断治疗、重症处置、残疾预防和康复、实验室检查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对皮肤科、感染科和神经科医生主要开展麻风病诊断与鉴别诊断、麻风不良反应处置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主要开展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不良反应监测、残疾预防和康复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培训方式:区疾控中心制定培训方案、提供培训教材,在全区开展师资培训,充分利用现场教学、病案讨论、专业进修、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学术活动、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活动。
(四)加大病例早期发现力度。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人群筛查、疫点和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者复查、皮肤科筛查等工作,力争做到麻风病患者当年发病、当年发现。村医日常诊治及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报告麻风病可疑线索。至少每2年开展1次消除麻风运动。对近5年所有新发病例开展疫点调查,对所有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主要是患者的家属和近邻)每年进行1次随访检查。全区每年开展重点人群筛查不低于500人,通过重点人群筛查疫点和线索调查等方式检查可疑患者不低于40人,密切接触者检查不低于40人,治愈者复查不低于20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麻风病可疑患者,要及时转诊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诊。按照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要求在 24 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对提供可疑麻风病患者线索的报告人给予20元报病奖励,对于麻风病确诊病例的线索报告人给予 500 元报病奖励。
(五)规范麻风病治疗与管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对于少菌型和多菌型麻风患者,分别给予 6个月少菌型和12个月多菌型方案的联合化疗。对于发生严重麻风反应、神经炎和药物毒副作用的患者,应当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给予治疗处置。如患者发生非麻风的综合性疾病,应当由当地医疗机构给予诊治。麻风病患者在完成联合化疗规定疗程后,要加强随访,如果其活动性症状(活动性皮损或周围神经疼痛及压痛等)消失,无麻风 反应,多菌型患者皮肤涂片查菌阴转,应当及时临床判愈。对于联合化疗期间的麻风病患者,前 6个月每月1次、以后每3个月1次,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周围神经功能评价,对确诊为神经炎的患者给予及时处置。对于残疾者,应当开展眼、手、足自我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并为其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对于符合手术适应症者,要及时实施手术矫治或逐级申请上级医疗机构手术矫治。
各级医疗机构负责麻风病人早期发现及报告,并将疑似病例及时转诊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症病例转诊至市第三人民医院。
(六)大力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 “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三下乡”等活动,多种形式开展好宣传,以提高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麻风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消除对麻风病患者的歧视。要将麻风病防治知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内容,使麻风病可疑症状的人能够及时就诊,确保患者规范治疗。主动加强与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沟通联系,为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提供技术支持,动员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麻风病防治工作。对近5年有麻风患者的村(居委会)要设麻风病防治宣传专栏,且每季度更新1次宣传内容,并定期发放宣传材料。各乡镇卫生院要在2015、2020 年分别开展本辖区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调查活动,并将调查结果报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汇总、分析后报区卫生局。
三、督导与评估
我局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纳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并定期组织专家组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每年督导不少于1次,并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和2020年,区卫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
附件: 1.广元市朝天区消除麻风病危害专家组成员名单
2.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
抄送: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1:
广元市朝天区消除麻风病危害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均林 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白发科 区地防办主任、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执法监督股、食品安全股股长
孙德君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主任医师
成 员:张业兵 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执法监督股、食品安全股干部
葛金嘉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卫主治医生
徐荣秀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传科 主治医师
余春兰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传科 主治医师
王建力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 主管检验技师
景平静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科 检验师
专家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荣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
一、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
二、麻风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的呼吸道吸入和长期密切的皮肤接触传播。
三、绝大多数人对麻风病具有免疫力,发病率低。
四、麻风病早期症状是浅色或红色皮肤斑片,常伴感觉丧失。
五、怀疑患麻风病,应当尽早到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诊。
六、早诊早治可避免畸残,规范治疗可完全治愈。
七、国家对麻风病的诊断和治疗实行免费,报病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