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卫发〔2013〕59号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
关于认真做好二○一三年计划生育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片区卫办,局内相关股室:
为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加强对卫生系统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根据区人民政府与我局签订的2013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全区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计划生育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为加强对全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区卫生局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承办股室及工作人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必须按要求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二、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计划生育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
区卫生局将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生育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严格逗硬奖惩。各医疗卫生单位在计划生育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争创计划生育合格单位并申请验收命名。
三、贯彻法律法规,将卫生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紧密结合
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接收孕妇分娩时,一是按规定查验《生育证》并做好登记,对无《生育证》的要及时向现居住地计生部门通报。二是协助计生部门做好外来人员计划生育手术,严禁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三是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在为外来人员办理或年审《卫生许可证》时要核查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登记并将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名单抄送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四是禁止个体诊所、村卫生站和其它非医疗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手术,一旦发现,要及时向区卫生局举报。五是区妇幼保健院要指导好各乡镇卫生院做好出生人口和避孕节育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要求每月1至2日将上月在卫生系统出生的人口和避孕节育等信息及时上报至区卫生局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向当地计生办上报出生人口和避孕节育等信息。上报内容包括:父母姓名、年龄、户籍地址、所在单位、入院时间、出生婴儿姓名、出生时间、出生地点、顺产(或剖宫产)、婴儿健康状况以及出院时间;避孕节育对象姓名、年龄、住址、所在单位、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时间以及名称等情况。
四、严格信息管理,认真做好软件资料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软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完善各种登记,整个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求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区卫生局。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