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08/2013-00116 |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13-07-26 |
发布时间: 2013-07-2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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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
关于印发《朝天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朝卫发〔2013〕107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内各股室:
现将《朝天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
2013年7月3日
朝天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实 施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6.7”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6.9”公安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朝天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安委发〔2013〕8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卫生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建筑场地消防监督检查,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区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领导为副组长,局其他领导、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朝天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区卫生局机关、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办公区、医疗服务区及职工集体宿舍等。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20日—6月20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7月20日—9月20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研判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因素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单位是否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设施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维护、检测;是否有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以及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行为;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及铺设不规范等突出隐患,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等。对检查的科室、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三)检查验收(9月20日—10月1日)
区卫生局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认识,深入研判部署。近期国内几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反映出当前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对消防工作“走过场、不落实”的现实状况,后果十分严重,教训十分深刻。为此,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把抓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消除麻痹思想,提高认识,研究找准本单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和检查指导。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工作落实不力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将严格责任倒查;对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抓好工作的结合和统筹,切实转变作风,在排查整治中不断夯实基础工作,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彻底。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实现群防群治的局面。
(四)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资料、挂图等多种形式向单位职工和当地居民宣传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及逃生自救技能。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营造浓厚氛围。
各医疗卫生单位从7月20日起,每10天上报一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10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书面上报区卫生局办公室,联系人:杨萌(QQ:330925691)。
附件1:朝天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抄送:市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印
附件1:
朝天区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检查整治
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柳文祥 区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姜廷荣 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赵 俊 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区中医管理局局长
杨均林 区卫生局副局长
张 伟 区卫生局副局长
李洪松 区卫生局纪委书记
马文章 区卫生工会主席
白发科 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监督股、食品安全股股长
张秀敏 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李 森 区卫生局人事股股长
闵 敏 区卫生局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股股长
严福红 区卫生局项目办主任
杨云芳 区卫生局财务审计股股长
冯天连 区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股、基层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股负责人
马 建 区卫生局中医药股负责人
杨 萌 区卫生局办公室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秀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萌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区(市、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 排查单位 (场所)名称 | 排查单位 (场所)地址 | 排查时间 | 排查人员 | 发现的问题 | 整改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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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立即整改的在备注中注明。 |